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家乡区县: 贵州省绥阳县

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1.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进出口商品等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引导社会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安全切身利益。到2017年,监督抽查产品批次量比2014年增加30%以上。(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执法打假属地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打击转包挂靠,深入治理违法发包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办损害生态环境质量案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快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记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息披露程序,探索建立质量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到2017年,建成全省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V分别负责)

帅man(2015-06-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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