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规律。把握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面向科技创新呈现出的新态势、新特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管理创新和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对省级财政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各环节进行系统化改革,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
———聚焦重大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面向我省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任务,科学布局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超前部署,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科技计划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政府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坚持规范高效。明确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和执行各方的职责,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纳入统一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科技报告系统;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健全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和执行各方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财政科技计划布局和分类管理
(三)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自身需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优化整合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围绕科技计划功能定位,整合形成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基础前沿研究专项五大类科技计划。省级科技计划要提升项目层次和质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建立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四)科技重大专项突出政府目标导向。聚焦事关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在设定时期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聚焦攻关重点,设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关键节点目标并明确考核指标,采取定向择优方式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节点目标考核,探索实行项目专员制和监理制;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推荐、组织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的相应职责;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组织有关单位协同创新,保证项目目标实现。要加大聚焦力度,进一步集中资金,提高决策层次,控制重大专项数量;要更加注重与其他科技计划的分工和衔接,避免重复部署、重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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