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形势,本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将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企业租赁房屋的还将给予租房补贴;而对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需赡养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和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则将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拓宽渠道:小微企业招大学生可予社保补贴
《意见》提出,本市将引导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本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每年专门安排部分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派的大学生。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要拿出一定比例的空缺职位专门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鼓励创业: 租房办企业政府给“房补”
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意见》明确,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列为必修课程,写进教学大纲。鼓励高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将创业培训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延长至毕业前3个学期,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