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昌(1914.1-1977.5),原名罗自昌,男,汉族,出生于芒市城郊乡坝竹村一个小康之家,是德宏地区第一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父亲知书识理,有事能帮助群众,人们称他罗老先生。罗志昌由慈和的傣族继母抚养长大,从小跟继母捡柴种菜。幼年在本村读私塾。15岁离家到龙陵县象达小学读高小,勤奋好学,成绩优秀。1931年高小毕业时,恰逢省财政厅长朱晓东回乡祭祖,发现罗志昌有些才气,带其到昆明深造,进昆华中学读书。1934年考人昆华师范学校。
他喜读进步书籍,不满国民党政府,多方寻求救国真理,主动接触进步人士。1936年,他在昆华师范邀约进步同学组织读书会,学习研究通俗的唯物辩证法、政治经济学等书籍。惊喜异常地说:“马列主义才是救中国的好主义!”自此他自觉地投身于革命事业,参加云南地下党创办的刊物《前进》的出版工作。1937年“七·七”事变后,罗志昌同校内外的爱国青年一起,积极发动学生开展抗日运动,被选为昆师学生代表,参加“云南学生抗敌后援会”并成为这一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任出版部长,负责宣传工作。同年9月在昆明加人中国共产党。第二年1月,他与同学匡沛兴取道越南、香港、广州、武汉、西安,又由西安步行10余天到达延安。先后在延安“抗大”中组部党员训练班、中组部行政干部训练班、延安马列学院学习,亲耳聆听毛泽东、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报告,系统地阅读研究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1942-1945年,他一直在陕甘宁边区做发动群众参加抗日游击战的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抗日胜利后,根据党中央“向北发展,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1945年8月,中央组织部派罗志昌等一大批干部去东北。做发展根据地工作。他先后任黑龙江省勃利县委副书记、县长,吉林省土改工作队长、长春市头道区长等职。1949年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1950年5月回到云南工作,先后任个旧市工会秘书长、省委工矿部组织组组长、昆明三五六厂党委书记、以礼河水电局副局长、以礼河电厂党委书记、厂长等职。在这期间,他曾到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攻读水电专业理论,为云南电网的主力电厂,国内第一座高水头、跨流域引水、梯级连续开发的水电站——以礼河电厂的建成作出重大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严重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四人帮”分子对其使用10多种刑罚,把右眼打瞎,耳朵被打聋,牙齿被打坏,全身多处伤残,非法关押折磨了3年多,但他始终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坚持真理、不畏强暴的气节,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不懈的斗争。后来他恢复工作,在政治上还没有得到平反,工作上也没有得到合理安排的情况下,怀着对党一如既往的忠诚、拄着拐杖走遍云南几十个县的山山水水,记下各地水力资源资料。因久病不愈,于1977年5月24日在昆明逝世。1978年9月,云南省电力局党委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平反决定中称:罗志昌参加革命40年来,工作勤勤恳恳,作风艰苦朴素,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是党的一位好同志。他的战友回忆说:志昌从青年时代离开家乡,投身革命,一生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不空谈,干实事,为党和人民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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