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设县时间虽然不长,然而在商代就有先民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刀耕火种,在这历史长河中,周宁积淀着丰富的民俗文化,是周宁历史社会发展的见证。这里,先秦时属吴越,秦汉时属闽中郡,三国时算东吴领地。从秦汉魏晋至隋唐宋元,由于战乱,历代均有中原及北方移民迁入。宋时,除纯池、泗桥属寿宁管辖外,其余地方均为宁德县青田乡,1945年始设县治。特殊的地理条件、位置和历史的变迁,形成了多元民俗文化。现在仍然保留有许多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其附属的古戏台、石雕、石刻、木泥雕刻、楹联、匾额、字画、彩绘等民俗文化基础设施。
周宁民俗文化的传承规律是,大的村庄一定会有宗祠、大厅(又称众厅)、勅封忠平侯王庙(俗称林公宫)三大古建筑。在建筑结构上,分前后两进,后进为正殿,前进为戏台,这是通行格局。每个村庄都有建造当境明王、黄三尊公或土地公,还有山神。其建造外型都像“墓”,尊称“塔”(土地庙除外)。这些周宁民俗的基础设施都是先民世世代代相承的信仰,是祈求合家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风调雨顺的奉祀之处。至今,还有许多人的子女认这些“神”为干爹娘,如起名为“×林×”,即认林公为干爹:“×陈×”、“×奶×”,起这样的名字的就是“寄”给陈靖姑当干儿女:“×黄×”即给黄三尊公当干儿女(螟蛉子、螟蛉女)。其余类推。从起名字这种形式上,就充分证明其信仰尊贵的地位。例如,周宁民俗文化中最广泛信仰的女神是陈靖姑,陈清姑的尊称是:敕封通天圣母太后元君。当地人俗称“大奶”或“奶娘奶”。是村民代代相传的信仰,具有非常尊严的地位,每个村庄的众厅都是长年香火旺盛。
在周宁诸多的民俗活动中,尤其在春节期间的“迎神接圣”时,都要请戏班演出,演出的戏文都是惩恶扬善、道德高尚、健康有益、具有教育意义的剧目,不健康的剧目是禁演的。旧时许多民俗活动,对维护当时社会伦理道德、和睦社会风气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众多的寺庙、宫观、古戏台、古民居中遗存的古代名家楹联、书法艺术,为今人留下一份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
周宁木拱廊桥,当地人俗称“桥厝”或“厝桥”。桥基由原木拱构成,上建廊屋,供人休息避雨,几百年来一直沿用至今,不但是周宁一道与自然谐调相处,相得益彰的美丽风景。而且又是每年端午节去桥上抛粽进潭中纪念屈原的民俗活动之处。
咸村、龙亭、楼坪、李墩、东山的部分古民居,也是周宁民间的建筑瑰宝。龙亭、楼坪的古民居群建筑风格大体一致,石、木、泥雕刻艺术精湛。全县较大村庄的民房(老宅)还珍藏有名人题匾、纬帐,无处不体现当地民俗,也是十分珍贵的文物。
周宁民俗文化,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历代相沿袭用积久传承下来的,内容包括非常广泛,种类也非常繁多,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心理、行为和语言三个大类。心理方面的民俗主要是指信仰为核心反映在人们心理上的习俗,也称无形风俗。主要包括各种禁忌、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等;行为风俗主要是指与心理风俗密切关联而表现出的行为习惯。包括婚丧喜庆中的仪式和岁时季节纪念等活动习俗,也称有形风俗;语言风俗主要指以口耳相传形式表现人们思想感情和意愿要求的传统性艺术,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歌等。旧时,在周宁建房、做墓、婚嫁民俗中的仪式都是泥、木师傅和先生唱吟“吉诗”,属于民歌的范畴。周宁民俗蕴藏着浓厚的文化底韵,亟待今人去搜集、整理,将之推陈出新,达到雅俗共赏之目的,让古老的民俗文化重放光彩,从而丰富现代文化生活。但随现代文化的快速发展,还有许多优秀的民俗文化被遗忘了。有些民俗文化往往遭到歪曲,难免精糟杂糅,良莠并蓄,致古老民俗文化的优良传统得不到原有的传承和发扬。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我们有批判地发扬、整理和继承民俗文化遗产,取之精华,去其糟粕,这对我们继承历史,提高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和移风易俗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周宁民俗文化保护方面,周宁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10月23日公布了首批县级文化保护单位的方广寺(元代)、咸村蔡氏祠堂(清代)、碧岩大厅(清代)。礼门滴水岩(明代)、咸村文昌阁(清代)。泗桥乡石亥窑村宋代古窑遗址都是民俗基础设施。
1989年1月1日,被周宁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纯池镇灵峰寺(始建于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杉洋村的勅封林公忠平王祖殿(始建于明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浦源郑氏宗祠(始建于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7年>);浦源村林公宫(始建于清嘉庆十七年<公元1811年>);浦源孝子坊(建于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赤岩虹桥(石拱廊桥,建于清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八蒲登龙桥(木拱廊桥,建于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禾溪三仙桥(木拱廊桥,建于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2005年,勅封林公忠平王祖殿与八蒲登龙桥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县首次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迹。这些都是历史悠久,闻名遐迩的民俗圣地。
对周宁县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的对策:
一、政府的文物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不是专门依靠县财政拨款保护。凡属周宁民俗文化范畴,具有一定的文物、历史、艺术价值的都可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不断提高村民保护和利用这些珍贵遗产资源的意识,利用民间力量,是完全有能力自我保护的。
二、村落民俗文化中的信仰活动设施被后人当作封建迷信来乱修滥盖现象也比较突出。例如有的村落的“当境明王”,属于明、清时期建造的,都具有当时的不同风格,现在我县有好多村庄的“做好事的头子”,任意改动,在原有的“塔”基旁建个显眼的大钱炉,占据非常大的位置,搞得不伦不类,令人十分痛心。
三、对周宁民俗古建筑,要进行抢救式保护。例如:产权属村级及个人的古建筑,都可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属村级的,由村级保护;属个人的由个保护,政府只负责公布和为其设立保护标志(重点保护单位除外)。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拆除和改建。如碧岩大厅是周政屏革命委员会旧址。1983年列为首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中共周宁县委把碧岩众厅列为周宁县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还拨款修复,可是村里不是按原貌修复,把整个大厅扩建了,使原貌面目全非,又是一大遗憾。
四、开发利用问题
周宁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引起重视。
如楼坪民居是周宁古民居雕刻之最;很多表现旧时劳作场面,如手工砻米、舂米等旧时代的传统劳动过程及民俗习惯,作为旅游项目去开发。加上该村石门山、龙井自然风景区,是个极好的乡村民俗高山生态旅游项目。
(1)颇具周宁特色的立夏、端午、冬福、春节以及传统婚嫁风俗中的活动,都是周宁不可多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挖掘、传承、引导和保护。
(2)周宁民俗的丧葬,是肃穆的悲哀场面,寄托对逝者的崇敬和哀思,送葬队伍,只有金鼓锣和吹班,死者后辈三年内不能参加娱乐活动。现在送葬时用“西洋”的“洋鼓队”是对传统的冲击,既破坏传统民俗文化,又造成极大的金钱浪费。
周宁民俗文化源远流长,许多传统习俗与中原、港、台都是一样的,不但对研究周宁本土民俗文化有价值,而且对研究整个中国民俗文化都具有很高的价值。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原汁原味的周宁民俗文化逐渐被淡化。为此,抢救、搜集、传承民俗文化迫在眉睫,应引起社会关注,政府部门要把抢救、搜集周宁民俗文化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周宁民俗文化这份极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对周宁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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