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局信息化设备及耗材进行需求申报的通知

家乡区县: 湖南省新邵县

各科室(办、中心)、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邵财信[200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管理科准备于2009年7月份对下半年的信息化设备及耗材向政府采购办申报集中采购一次。为搞好这次采购准备工作,请各科室(办、中心)、局属事业单位根据下半年的实际需求,对所需的设备和耗材进行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耗材料的需求申报

各科室(单位)根据明年上半年实际需求填制信息化设备消耗材料申购表。注明设备型号、申购消耗材料品名、规格和数量,如对设备型号和规格不熟悉的,可委托信息管理科人员填写,预算金额由信息管理科根据市场行情测算填写,经信息管理科初步审核交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统一到办公室核实资金来源,如资金来源足够购买,再上报局领导审批。审批后汇总申报到政府采购办集中采购。今后,耗材每年原则上只集中采购两次,第一次为6月,第二次为12月,科室(单位)申报的截止日期第一次为5月31日,第二次为11月30日。本次科室(单位)申报的截至日期为7月10号。

二、配件的需求申报

各科室(单位)信息设备配件不实行申报,由信息管理科在维护信息设备时,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更换,配件的采购工作由政府采购办实行定点采购。

三、办公信息化设备的需求申报

办公信息化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激光、针式、喷墨)、传真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各科室(单位)需要购买此类设备时,先填制信息设备采购申报表,列明设备名称和用途,由信息管理科确定型号和规格,并按市场价填好预算金额,送办公室核实资金来源后再上报领导审批。

四、业务系统集成项目的需求申报

如有上级推广的业务系统或本局实际急需上的业务系统集成项目,先由科室(单位)向信息管理科提出书面业务系统的实际需求,再由信息管理科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系统集成初步方案,待业务系统需求科室(单位)落实资金来源后,再做出详细集成方案,经科室(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后再报局领导审批。

 

紫樱雨zznn(2015-06-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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