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位于江西省西部,萍乡市南部,东北与安福县接壤,东南与永新县毗邻,西南与湖南省茶陵县、攸县相连,北面与芦溪县交界。南北长约58公里,东西宽约38公里,地处东经113°46′—114°09′、北纬26°57′—27°27′,国土面积1062.0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67%。
莲花县辖8个乡、5个镇、1个垦殖场,2个居委会,157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6万(2013年),其中农业人口21.8万。民族成份主要是汉族,另有苗、壮、回、满、侗、黎、羌等7个少数民族。县人民政府驻地在琴亭镇。
2015年1月,中国花卉协会授予莲花县为“中国莲花之乡”。
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于吴、越、楚。秦灭楚后,莲花地域为安成县属长沙郡。
秦末汉初,莲花地域属长沙候国。
三国时期,莲花地域属安成郡。
280年(晋太康元年)分永新县设广兴县。属庐陵郡。589年(隋开皇九年),废广兴县并入安丰县(后改称泰和县)。
622年(唐武德五年),复置广兴县。
625年(唐武德八年),废广兴县并入太和县。
657年(唐显庆二年),置永新县,其辖境包括原析置广兴县地。
1743年(清朝乾隆八年)析永新县二十个都、安福县十二个都置莲花厅,县治莲花桥(今琴亭镇)。属吉安府。
1912年(民国二年)改厅为县,莲花县正式得名。属庐陵道。
1925年(民国十五年)废道,直属江西省。
1926年(民国十六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在莲花县成立工农兵政府。
1927年(民国十七年)8月1日发生的南昌起义引发国共十年内战。共产党随后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含莲花县)。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属江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民国三十九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管辖全境,属吉安专区。
1968年属井冈山地区。
1979年属吉安地区。
1992年6月2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吉安地区的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同年8月1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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