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可奇冤

家乡区县: 福建省东山县

在东山岛历史上,有一位冤沉海底的人物,叫陈奇可。

这个名字,对于当下不少东山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而陈奇可也不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大英雄、大豪杰,不过是社会里平凡的一分子,东山岛历史上一个匆匆过客,淡漠甚至遗忘一个过去的人物,并不是什么惊人的事情。

陈奇可,字仲卿,明万历十九年(公元1591年)辛卯年间贡士①。还在他当学生时,就“慷慨鲠直,常赴人急。”充满正气,急人之困,是他性格的闪光点。

他没有参与进士级别的考试,“以岁荐授饶州通判”②,并兼管景德镇官窑民窑的差事。

明代是景德镇的鼎盛阶段,瓷器精美绝伦,以“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罄”的独特风格蜚声海内外, 闻名全世界, 故有"瓷都"之称。明洪武二年(1369年),朝廷在景德镇设“御窑厂”。其时镇内官窑有58座,民窑达数百座,“昼间白烟掩盖天空,夜则红焰烧天”,足见当时生产规模之宏大。

陈奇可管理景德镇官窑民窑,政绩多可称道。按理说,官窑民窑收入多,水涨船高,管理的官员掌控的财产越多,贪些银子很容易,成为千万富翁不在话下。只要陈奇可敢于昧良心,一心向钱,敢于伸手,浑身是胆雄赳赳贪钱收钱,或者搞些小动作,变个法儿敛财,富甲家乡完全可能。只是他太正直、廉洁,常在河边站而鞋子不湿,近水楼台不得月,是封建社会的良吏、循吏、廉吏(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他始终保持做官的最基本的尊严——不贪不取。非但如此,陈奇可还有一付悲悯情怀,同情弱者,关怀民间疾苦,一心想减少窑民的负担。

当时。皇上所宠幸的太监潘相任江西税监。潘相及其爪牙面对白花花的银子,亮闪闪的金子,红焰焰的窑厂子,岂能不动心思?他们无德无耻,像硕鼠般贪婪地攫取,成为侵噬国家的蛀虫。他们吃香喝辣,醉生梦死,豪夺民脂民膏,花天酒地、寡廉鲜耻,有着一切贪官的残忍和兽性,恨不得榨尽窑民最后一滴血。在封建制度下,人性之恶发挥到了极至。(如果写窑厂史,那可是血迹斑斑啊!)景德镇街上醉气酒气金银气和窑民的血泪汇成一条长长的河流,在昏暗的火光下汨汨流动。

潘相像一头贪婪的饿狼,张开血口、露出獠牙,不加任何的收敛,疯狂的敛财敛窑,乱了人心,乱了国家,乱了民众对朝廷的信任。

反观陈奇可,没有占有之欲,没有窃名之想,特立独行、卓尔不群,金钱再好,绝不贪婪,而且有助人之心,就像他当学生时经常急人之所急,帮助别人(“常赴人急”)。他一身正气把持公务,是敢于拿着鸡蛋碰石头的人,是敢于用一已正义之力搏万千**蛀虫的人。他采取实际行动,为窑民“减负”,规定凡是在烧制过程中役夫和车马费等各种额外开支,全部裁减。这些减轻窑工的负担虽然微不足道,但当它出现在一个人最感寒冷的时刻,它所释放的善意,会像火一样让冰冷的心融化。那是一簇光源,温暖了窑民的心。被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的民众窑工,负担减轻了,憔悴、菜黄的脸上泛起了红色,有活路了。

不难看出陈奇可存有爱民如子的风范,他是为朝廷着想,想的是百姓忧乐,其爱心虔诚可嘉,实属官吏中有良心有正义感的正派人物。

在景德镇,陈奇可卓然如鹤立鸡群,衬出肖小之辈的丑陋,是极易遭嫉恨的。忠于一方(窑民),必定会受到另一方(潘相之流亦即“中贵人”)的仇恨嫉妒毁谤。一个人干实事、好事,得到老百姓拥护,未必能在“体制内”得到好的评价,反而可能遭到麻烦。他的德操不为鼠虫之辈所容,酿就了他以后的悲剧。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骂死王朗”一段中有句名言:“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用此话来形容明朝宦官当道的现实实在恰如其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不张,国将不国,而国之将亡,必出妖孽。潘相就是这种“妖孽”,对窑民压榨日甚一日,对窑工施以毒手,有茬没茬,看不顺眼就鞭打窑民;又找借口增加税收,简直不让窑民活下去。陈奇可有好几个月在办公事,亲眼看到潘相的爪牙鞭打窑民,荼毒百姓,他的心在流泪流血,禁不住上前制止。陈奇可良善、正直、仁厚、人道、慈悲高尚情怀,爱民如子的襟怀,赢得了受苦人的衷心爱戴,而他的存在和斗争,也是窑民之幸。然而凭他一己之力,怎能改变窑民的命运!

伟人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公的畸形社会,必然导致残酷的抗争。窑民不堪忍受这种痛苦,起来反抗了。万历三十年(1602年)二月,终于发生窑民暴动。

窑民整天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累,睡得比狗晚,鲜血也快被潘相这批吸血鬼吸干了,他们不起来造反那才怪呢!魏征忠言连今古,载舟覆舟俱民众!

暴动的窑民大声叫喊,而后以暴制暴,一把火烧掉皇帝宠臣宦官潘相之流的窑厂、税署,又打死潘相的爪牙陆太守,真是大快人心事啊!

窑民暴动,和陈奇可八竿子打不着边。可历史多么恰巧,陈奇可刚好来到现场。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不得而知。推测一下,他可能要来劝阻窑工。读史到这里,我真要大声叫喊,陈大人,你可不能到现场!晚了,陈通判走进了历史的硝烟,卷进了漩涡。窑民一见心中的“陈青天”,由衷地喊道:“大家不要惊动窑厂东家陈通判啊!”意思是不能动陈半根毫毛,包括陈分管的“差事”。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善恶分明,爱憎分明,人心所向,“立碑”不如口碑啊!

而皇帝宠臣们听到这喊声,又羞愧又忿怒。因为陈奇可太善良、太正直、太清廉、太闪耀了,能把周围所有的贪官污吏比得黯然失色,所以遭来一片嫉恨,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潘相灰溜溜逃离景德镇,回到朝廷,立即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卯足了劲头,把矛头指向陈奇可,竟然以陈奇可鼓动骚乱的罪名上奏朝廷。昏庸的明神宗不分青红皂白,下令逮捕陈奇可,关押在锦衣卫的监狱中。一个**的朝廷充当潘相们的后台,正所谓正不压邪,贪而无罪,廉而无功,忠心耿耿而反遭下狱,实在不能不令人怨愤!这些太监的心肠确比蛇蝎还毒,真不知明朝的官员队伍如何吸收了这样一批败类!(其实,明朝的太监宦官是有其光荣传统的,先是王振,接着刘瑾,最后是魏忠贤,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潘相陷害陈奇可的阴谋得逞,是何等得意啊!潘相狞笑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谁叫那些暴民拿你和我们做对比。你是好官、清官、廉官,我不就成了贪官、瘟官、赃官、奸官、狗官、庸官、昏官、混官……

陈奇可太冤枉了,朝中知情的大臣想尽一切办法营救也没成功。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陈奇可只能冤沉大海,等候“秋后处决”。

可以想象,陈奇可在狱中肯定受尽严刑拷打,受尽非人待遇,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但他没有失去骨气、傲骨,没有向权贵祈求,弯下刚强的膝盖,他坚信自己无罪。此刻,死亡距离他是如此之近。果然,陈奇可最后死在锦衣卫的监狱里。在一个善恶不分,好坏不辨的封建社会里,正义和**,清流和浊流,完全颠倒,拳拳赤子心,竟被尘埋,忠诚与热血,皆付东流,爱民如子也成罪名,情何以堪啊!后人只能无语。

陈奇可遇难的消息传开,各地的人们无不流泪痛哭,都替他喊冤,哀之不幸。

我们将陈奇可传记细细研读,从中追寻那些已经被淡漠的记忆,但追不到他生命中最后一刻的伤悲。那一刻,一定是“雪飞六月”!而曾经说过“不要惊动窑厂东家陈通判”的窑民,肯定说他比窦娥更冤!

有人问,好官为什么没有好报?一句“好官”这就够了,就是历史对陈奇可最好的报答!

历史记住了民族英雄黄道周,记住了封建士大夫林日瑞、陈士奇、陈瑸等人,也应记住陈奇可的身影!

①会试中试者统称贡士。会试:科举制度中之中央一级考试。

②以岁荐授饶州通判:岁荐:每年荐举;通判: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的官员,大概是八品官吧。

符号~~(2015-06-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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