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荟萃的如皋,民间戏剧也具有悠久的历史,400多年来,这里的戏剧成果累累。他们演遍大江南北,唱响省内省外,不少作品已经成为我国文艺百花苑中不可多得的瑰宝。清康熙之后,各剧种陆续传入如皋。
康熙年间,如皋始见木偶戏演出。
光绪之后,原来的徽剧、昆剧演变为京剧,常年在如皋城乡演出。
1904年(光绪三十年),如皋师范教师黄七五,姜渭璜留学日本,从日本将文明戏(话剧)引进如皋。
1940年,新四军东进到如皋,部队文工团和广大业余剧团常以各种戏剧形式宣传革命真理,鼓舞军民斗志。这期间,在延安诞生的中国歌剧也随之传入。
1949年后,随着南北交通的畅通,人民生活的安定,南方的越剧、锡剧、黄梅戏逐渐传入如皋,江苏北部地区的淮剧、扬剧对如皋也有影响。如皋虽无自身特定的地方剧种,但却成了外来多剧种共存的地区。
如皋地方著名的演出团体
一、如皋县京剧团:
1954年,按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文化局指示精神,当时在如皋境内演出的新乐京剧团划归如皋登记与管理。1955年,由县文化科正式登记发证,定名如皋县新乐京剧团,上演的节目有《借东风》、《辕门斩子》、《凤还巢》、《玉堂春》等,在本县城乡演出。
1956年,吸收上海京艺京剧团部分成员,同时还约请了几位名角,充实了演出阵容,先后到苏州、无锡、常熟、大丰等地演出。年底,省里举行传统戏会演,《湘江会》参演,获演出奖。
1958年,大丰县新洋农场京剧团来如皋,并入新乐京剧团,如皋县人民委员会于4月10日批准,改名“如皋县京剧团”。5月,该团创作的《公社红旗飘》,参加南通专区举行的现代京剧会演,受到好评。10月,在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参加招待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演出《春秋配》中的《拷打》、《捡柴》两个折子戏。
1958年11月,南通专署决定成立南通京剧院,原专区更俗京剧团和各县京剧团,编为该院一、二、三、四、五团,如皋为第四团,并被作为重点团,仍由如皋县文教局领导。1959年10月,专区决定四团调南通与一团(原专区更俗京剧团)合并,归南通专署文教局直接领导,与如皋县完全脱离关系。
1970年3月,在县杂技木偶团基础上重建县京剧团,先后演出革命样板戏《沙家浜》、《红灯记》、《奇袭白虎团》、《龙江颂》等,演遍南通地区各县城及主要集镇。1971年,开始创作大型现代京剧《皋南长缨》,1977年1月起在如皋城乡、东台、大丰等地演出。
1974年7月,原木偶团人员独立建队,恢复木偶演出。
粉碎“四人帮”后,恢复排演《林冲夜奔》、《闹天宫》、《秦香莲》、《柳荫记》、《凤还巢》、《玉堂春》、《恩仇记》、《天雨花》等传统古装戏,同时也排了《卖子》、《断瓜》、《送肥记》等现代戏,先后在上海、南通、泰兴、盐城等地演出,此后参加江苏省文化厅举办全省京剧创作剧目会演和“全省1980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受到好评。
1984年5月14日,因剧团建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少演员是普及样板戏时招进的,演古装戏行当不全,加之行头破旧,演出质量难以保证,虽曾试行过评分工资制、浮动工资制、承包制等多种改革措施,终未能扭转衰退局面,由县文化主管部门宣布撤销。
二、如皋县越剧团:
1954年,浙江省大众春风越剧团应邀到如皋县人民电影院演出,引起如皋广大人民群众的浓厚兴趣与喜爱,团长裘艳芳也随之成为如皋城乡观众众所周知的名角。
1955年,剧团正式登记,定名“如皋县大众越剧团”,团长裘艳芳。
1957年,更名“如皋县越剧团”。
1958年,如东县越剧团撤销,部分演员投奔如皋县越剧团,又从外地特邀了部分名角,阵容更为整齐。1958年至1960年,剧团去汉口、长沙、南昌、上海、南京等地演出,坚持送戏到工厂、农村、学校,深受观众欢迎。《长沙日报》载文介绍,评价很高,不少戏迷在长沙剧场里为如皋县越剧团立了一块石碑,以示纪念。中共长沙市委致电如皋,要求将越剧团划归长沙,中共如皋县委复电,没有同意。在上海演出时,时任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的俞铭璜,亲自撰文在《文汇报》上介绍如皋县越剧团,对所演出的节目给予肯定和赞扬。在南京演出时,《江苏戏曲》、《南京日报》、《新华日报》除发表评论文章给予表扬外,还刊登剧照和剧本唱段。《江苏戏曲》将裘艳芳的剧照刊作封面.
1960年春,越剧团编演的《红浪》参加南通地区戏曲现代戏调演,获一等创作奖和一等演出奖,裘艳芳获二等银质奖章和奖状。
1961年,剧团再次到汉口、南京演出《义和团》、《吴越春秋》、《王千金祭父》等戏,再次受到热烈欢迎。《新华日报》载文对《义和团》给予高度评价。
1962年3月,为纪念“三八”妇女节,在南通上演《红色娘子军》,南通电台录音,《南通日报》作专题报道。还排了大型现代越剧《红色接班人》、《江组》、《刘介梅》、《焦裕禄》、《芦荡火种》、《椰林怒火》、《南海长城》、《雷锋》等。
1964年,《红色接班人》参加南通专区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反响强烈,获得一致好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团停演,集中“闹革命”。
1967年5月16日,宣告解散。
三、如皋县杂技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海安曲塘杂技班主陈宝旺及妻、女、婿等人组成的马戏班,经常在如皋地区流动演出。1951年,阜宁杂技班主王金生及妻、儿、女等人组成的杂技班,从常州来到如皋城乡演出。这两个班子相互依存,共同协作,陈家班网、幕、马匹较全,擅长马戏,但人手较少,难演大节目。王家班子女众多,擅长武术,但由于广场演出,无法售票,收入甚微。
1959年11月,两团合并,定名为“如皋县杂技团”,精简了一部分成员,全团20余人,性质定为大集体,人员实行工资制。节目有《登技》、《顶技》、《爬杆》、《浪桥飞人》等,经常在海安、姜堰、扬州一带演出。
1960年5月,原如东县杂技团团长张云祥等一批人员并入如皋县杂技团。节目增加了《车技》,并开始从广场演出转向室内舞台演出,先后流动演出于江都、瓜洲和江南的浏河等县城和集镇。
1961年,特邀上海魔术师王效奇随团演出和传授技艺,从此增加《魔术》节目。
1964年,吸收歌唱演员,增加紧跟中心、配合时政宣传的文艺说唱节目,适应了当时对杂技演出也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的要求。
1965年5月,海门县杂技团并入,蒋文魁等人带来了驯犬节目,颇受观众欢迎。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团人员停演“闹革命”。
1967年,将原文化馆的农村文化工作队部分演员招进杂技团,试图改杂技团为“杂技话剧团”,并试排了杂技剧《飞越大渡河》以及一些杂技歌舞节目。
1968年,转业下放部分人员,留下的人员与木偶团合并,于当年9月成立“如皋县杂技木偶剧团革命委员会”,杂技木偶团试验排演人和木偶同台的《奇袭白虎团》,未能成功。
1968年夏,全团参加“机关斗批改学习班”,9月,随学习班迁至县农科所(陆家庄农场)参加“清理阶级队伍”学习和劳动。
1969年5月转移至永安沙“五•七”干校学习、劳动。
1970年3月,杂技木偶团人员全部转入新组建的如皋县京剧团。
四、如皋县民兵师文工团:
1958年11月,县里选拔确定东陈公社文工团的小戏曲《摘扁豆》、小喜剧《卫星高照喜笑星》、说唱《打鼓庆丰收》、《人民公社好》以及如城公社丰乐工区文工团的歌舞《红灯舞》等节目及相关演职员参加南通专区文艺会演代表团。会演结束后,县里决定这支队伍不散,报请成立“如皋县文工团”,下农村巡回演出。
1959年正式成立“如皋县民兵师文工团”。
民兵师文工团上演的节目,除小型歌舞、说唱,表演唱外,有话剧《鸡毛飞上天》、歌剧《叶邦瑾》、《秋风夜雨》等,在如皋城乡和周边地区演出,普遍受到欢迎。尤其是郭文和、郭云门(执笔并谱曲)根据如皋革命烈士叶邦瑾光辉事迹创作的大型歌剧《叶邦瑾》,在本县城乡演出100多场后,又去南通连续演出一个月,每天两场,场场暴满。
1961年春,执行上级“县(市)一律不设文工团”的规定撤销。
五、如本县农村文化工作队:
1964年秋,全国推广学习“乌兰牧骑”经验,“乌兰牧骑”是蒙古语,为红色文化工作队、红色文艺轻骑队的意思。如皋县文化馆报经县委批准,抽调部份文艺骨干组成了12人的“四秋”文化宣传工作队,演出节目以说唱、歌舞和小戏曲为主,代表县委下乡慰问第一线的公社社员和基层干部。
1965年,正式成立如皋县农村文化工作队。他们自带背包,自备汽油灯,自推小车装运道具和行李,下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劳动中搜集当地好人好事,编排节目,晚上演出,同时辅导当地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宣传活动,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各公社纷纷向县里打报告,争相邀请。该队演出节目有相声、如皋民歌联唱、小歌舞和小戏曲《打羊记》、《补锅》等。创作演出的小戏曲《打羊记》,曾参加南通专区文艺调演,获创作和演出一等奖。
196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张爱萍将军来南通视察工作,中共南通地委紧急抽调如皋县农村文化工作队赴通和南通歌舞团共同组台演出,招待张爱萍将军。演出结束,张爱萍将军接见了全体演职员。当年,中共南通地委决定,将如皋县农村文化工作队收编为“中共南通地委社教总团文化工作队”。
1967年,社教总团撤销,文工队仍回如皋,一部分人回原单位,一部分人并入县杂技团,农村文化工作队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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