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藏70公分大砍刀 栾城县民警没收
3月3日,栾城治安检查点民警在卡点检查时,发现一轿车内放有一把长70公分的砍刀,民警当场将砍刀予以收缴,并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3月3日,栾城县公安局南高派出所副所长丁超、民警韩伟卿在308国道青银高速口治安卡点检查过往往车辆时,在一辆黑色捷达汽车后备箱内发现一把长约70厘米的管制刀具。经询问车主刘某称,这把刀是其儿子放到车上的,自己并不知道属于管制刀具。
民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将该刀予以收缴后,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此,民警也忠告广大群众,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社会安宁,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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