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公布 河北共10个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评估的325个县(市、区)中,有29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评估要求。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井陉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丰南区、迁安市,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等10个县(市、区)达到评估要求。
此外,2013年河北省共有78个县(市、区)接受省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其中,新乐市、栾城县、元氏县等45个县(市、区)督导评估结果为合格,石家庄市新华区、承德市双滦区、张家口市宣化区等30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
根据督导评估和综合分析评议以及各市推荐,石家庄市深泽县、赞皇县、新华区、桥东区,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万全县,唐山市的迁安市、滦南县,保定市的涞源县、定兴县、涿州市、阜平县、沧州市的盐山县,衡水市的武强县邢台市的内丘县、巨鹿县、沙河市,邯郸市的肥乡县、邯郸县、鸡泽县、临漳县,辛集市,定州市等23个县(市、区)成绩突出,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23个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每个县(市、区)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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