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
新石器时期,越人使用骨耜、木耜和木锄,从事稻作生产,开创境内水稻栽培历史。
夏代,“大越海滨之民,独以鸟(岛)田”(《越绝书》),“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吴越春秋》),开垦沼泽平原和丘陵旱地,种植水稻、麦黍等粮食作物。
春秋战国,越王句践采用范蠡、计倪之策:“兵之要在于人,人之要在于谷”,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强国之本。粮食作物扩大到粢、黍、赤豆、稻粟、麦、大豆、穬7类。 东晋、南北朝,“垦起湖田”(《宋书·孔季恭传》),出现一批地主庄园(别业),粮食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唐代,元稹在越州“命吏课郡人,冬筑陂塘,春贮雨水,夏溉旱苗”,大量开发粮地。南宋,“仲秋种麦,春种八谷”,粮食种类增多。“处处稻分秧,家家麦登场”,全面推行麦稻两熟制和麦肥(苜蓿)轮作制,粮食产量进一步增长。明万历年间(1573~1619),引入玉米、甘薯;清乾隆年间(1736~1795),引入马铃薯,旱粮迅速发展。 民国时,粮食播种面积扩大。30年代,常年粮食播种面积为491.19万亩,常年粮食总产量为1178.64万担,播种面积亩产240斤。但“绍兴人口众多,五谷出产虽丰,尚不能自给,丰年仅及全年需要额(供应量)之半,若遇荒年,则二三折不等”(民国22年《中国实业志》)。40年代初,日军侵绍,农业生产遭受破坏。40年代后期,粮食生产恢复缓慢。 1949年,5县耕地276.58万亩,其中水田229.8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425.18万亩,总产量48.54万吨,全年粮食亩产183公斤,播种面积亩产114公斤。 50年代,以改革耕作制度为中心,形成三熟制为主体的耕作制度。1959年,粮食亩产331公斤,总产86.58万吨,比1949年增长78.34%。60年代初,提倡复种指数越高越好、种植越早越好、播种越密越好,违反粮食作物生育规律,导致粮食减产。1962至1966年,开展群众性科学实验,实行科学种田,绍兴县东湖农场创造“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四良配套经验,被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炎巨誉为“遂成就东湖农学特色,在全国农业领域中独树一帜”。 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技术分级培训到户,年培训20万左右人次,农民科学种田水平迅速提高。1990年,开展吨粮田工程建设,52.75万亩亩产超吨粮,占全省首位;增产粮食7.6万吨,占全省增产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绍兴市粮地222.4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537.15万亩,总产量186.20万吨,亩产833公斤。 绍兴市是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蔬菜作物内容丰富,品种多样的综合农业种植区,又是以水稻生产为特色,双季稻为主体的三熟制地区,拥有绍虞水网平原、新嵊盆地、三界—章镇盆地和诸暨盆地“四大粮仓”。
2012年,绍兴市农作物播种面积494.69万亩,比上年增长0.9%,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77.23万亩,增长0.5%。蔬菜、生猪、茶叶、淡水产品、花卉苗木等五大特色主导产业总产值126.84亿元,占绍兴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6.2%。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绍兴市拥有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1266家,同比增加58家,其中超亿元企业64家,同比增加9家。至年末,绍兴市农产品共有中国名牌产品12只,中国驰名商标26只,浙江名牌产品48只,浙江著名商标65只。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取得较大成果。2010年有1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27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39个特色农业精品园被批准列入省级现代农业创建点。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9.81万亩,累计达到89.07万亩。新发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49家,总数达1808家。绍兴市共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5个,示范推广面积67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63只、认证A级绿色食品53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09个,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116万亩,其中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8个,新认证绿色食品9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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