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文化

家乡区县: 陕西省黄陵县

黄陵县教育状况,明以前无考。明洪武年间(1368—1396),县城设立中部儒学,农村设有私塾。清雍正十一年(1733)改中部儒学为桥山书院,乾隆年间(1736—1795)在县北程村始设社学。光绪初年,在全县设义学五处。其时各大村庄均有私塾。在科第取士时代,入学者“竟趋于八股时文,试帖诗赋”。以“四书五经”为课本。戊戌变法后,废科举,兴学堂,(义学、私塾均改为“书房”),全县计有书房38处。

中华民国建立后,县署内设教育实业科,总理全县学务。民国2年(1913)将原高等小学堂改为中部县立高级小学,初步确定学制、课程、奖罚、招生等制度。民国11年(1922),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县立高级小学规模,入学人数日增。民国26年(1937)除县立高级小学外,各乡(镇)均设立中心国民小学,各大村庄普遍设立国民小学。据统计,这一年全县共有乡(镇)中心小学3所,县女子小学1所,保立初级小学35所。其时小学学制,课程设置有了定规,教师配备、经费管理等进一步完善。民国29年(1940),省立富延师范迁到中部,为黄陵中等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据民国33年(1944)《黄陵县志》载:全县共有初、高级小学70所,在校学生达2892人,中学在校生628人。

1948年3月黄陵解放,同年秋,全县中小学全部开学。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53年全县每个区都有一所完全小学,30户以上的村庄有一所初级小学。1956年,黄陵中学扩大为完全中学,1958年建成隆坊初中,1959年增设店头初中。1958年至1963年先后增设阿党、黄渠、龙首、真村、双龙、腰坪七所完全小学,县城内增设第二完全小学。“文革”初期,中小学一度“瘫痪”,“文革”后期又盲目发展初中,全县办起小学戴帽初中(八年制学校)与单设初中共26所。从1978年起,对全县教育实行调整,到1982年,开始把普及初等教育放在中心位置上,初步理顺了中小学教育的关系。同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各渠道筹集资金,黄陵普及初等教育的步伐大大加快。小学学令儿童入学率、年巩固率、毕业生合格率、校外儿童脱盲普及率四方面逐步达到部颁标准。1985年11月,经地区和省检查验收,批准为陕西省首批普及初等教育县。

1949年到1989年全县升入高等学校的学生约600余名,升入中等专业学校的约2000余名(其中,1977至1989年升入高校450余名,升入中等专业学校1200余名)。1977年以后,在职职工考入成人高校270余名。1989年全县有小学生13178名,初中生5076名,高中生1129名。1960年县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专门管理成人教育业务。1981年成立县教师进修学校。1987年职业中学成立,至1989年在校学生155名。黄陵教育步入了“三教统筹、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刘美玲(2015-06-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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