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620年)分溧水县东部地区异地置溧阳县,即今溧阳市的前身,县治初在今溧阳市旧县村。
明朝弘治年间从溧水县分出置高淳县至今,县治为淳溪镇,属应天府。县因高淳古镇而得名。高淳镇即今淳溪镇。
清,改明应天府为江宁府,高淳属之。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期间,高淳县属天京省江宁郡。
清同治三年(1864年),陷天京,高淳复属江宁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高淳县隶江苏省。
1914年,于省、县两级间设道,高淳属江苏省金陵道。
1927年,废道,县隶于江苏省。
1934年,江苏省实行行政区督察制,高淳县属溧阳行政督察区。
1935年9月,改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驻江宁)。
1937年12月7日,侵华日军陷高淳县城,建立伪政权;民国高淳县政府撤至第五区青桂塘,受江南行署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49年5月2日,属于苏南行政公署镇江地区专员公署领导。
1953年1月,撤销苏南行政区,成立江苏省,高淳县属江苏省镇江专区;1958年改为常州专区,高淳属之。
1959年,又改为镇江专区,高淳县属镇江专区。
1983年3月1日,实行市管县体制,高淳县由镇江专区划归南京市管辖。
2013年2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以原高淳县的行政区域为高淳区行政区域。
2013年3月28日,南京市高淳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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