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这个概念是2011年由Alex Rampell提出来的,英文为Online to Offline,也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模式除了原有的B2B,B2C,C2C商业模式之外,这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020已快速在市场上发展起来。为什么这种模式能够悄然的产生?对于B2B,B2C商业模式下,买家在线拍下商品,卖家打包商品,找物流企业把订单发出,由物流快递人员把商品派送到买家手上,完成整个交易过程。这种消费模式已经发展很成熟,也被人们普遍接受,但是在美国这种电子商务非常发达的国家,在线消费交易比例只占8%,线下消费比例达到92%。正是由于消费者大部分的消费仍然是在实体店中实现,把线上的消费者吸引到线下实体店进行消费,这个部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有商家开始了这种消费模式。
O2O的优势在于把网上和网下的优势完美结合。通过网购导购机,把互联网与地面店完美对接,实现互联网落地。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上优惠价格的同时,又可享受线下贴身的服务。同时,O2O模式还可实现不同商家的联盟。
1、O2O模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跨地域、无边界、海量信息、海量用户的优势,同时充分挖掘线下资源,进而促成线上用户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交易,团购就是O2O的典型代表。
2、O2O模式可以对商家的营销效果进行直观的统计和追踪评估,规避了传统营销模式的推广效果不可预测性,O2O将线上订单和线下消费结合,所有的消费行为均可以准确统计,进而吸引更多的商家进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3、O2O在服务业中具有优势,价格便宜,购买方便,且折扣信息等能及时获知。
4、将拓宽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由规模化走向多元化。
5、O2O模式打通了线上线下的信息和体验环节,让线下消费者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的“价格蒙蔽”,同时实现线上消费者“售前体验”。[3]
6、O2O模式让线上的流量充分得到利用,从而提高转化,与客户建立信任等。
虽然O2O模式与B2C、C2C一样,均是在线支付,但不同的是,通过B2C、C2C购买的商品是被装箱快递至消费者手中,而O2O则是消费者在线上购买商品与服务后,需去线下享受服务。这是支付模式和为店主创造客流量的一种结合,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发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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