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元江县纪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五举措”落实全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抓组织协调。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1168份。坚持县委领导带队考核,落实奖惩,2013年奖励21个优秀单位,督促整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去年,县委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强化县委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
抓监督检查。形成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重点开展“三个二十”重点项目、石红高速公路元江段征地拆迁、县城近山面山绿化造林及“四网一电”、廉租住房建设、滨江路建设、森林防火、殡葬改革等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9名领导干部因项目未按时完成被问责。加强对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9项,涉及监督检查金额约9.3亿元。及时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81间。
抓纪律作风。建立全县纪律作风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等制度,重点督查上下班工作纪律、着装仪表、精神面貌,以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去年,221名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被实名通报或问责;粘贴不全、字迹模糊等公车标识不规范的7辆公车使用单位被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
抓案件查处。制定《元江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及包保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制,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和案件线索处置排查工作会。去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4件次、办结52件次,为2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对4名干部进行信访谈话。立案16件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抓主责回归。围绕“三转”抓落实,对县纪委参与的与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应退尽退”,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错位、越位现状。去年,对2009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后保留13个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