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教育网2013年2月4日“县区之窗”讯 原题:扶风县全力救助意外烧伤学生王浩雄 扶风县绛帐镇春光村小学三年级学生王浩雄意外烧伤事件发生后,扶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教育体育局、绛帐镇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做好医疗救助配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对孩子身心的伤害。在先期支付治疗费1.9万元的基础上,近日又筹集4.5万元,并决定于2月4日连夜送往该生接受治疗的医院。
据初步了解,2013年1月4日中午,扶风县绛帐镇春光村村民卢艳艳因春光小学炊事员私下邀请来该校教师灶帮忙,因此,卢艳艳的儿子、该校三年级学生王浩雄中午放学后滞留学校。12时20分左右,在教师用餐期间,王浩雄私自从班主任办公室取走教室钥匙进入教室,约10分钟后,该生裤子意外着火(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致双腿烧伤。该校老师闻讯后立即拨打120积极施救,并根据伤情直接送往西安唐都医院紧急治疗(之后转入西京医院救治)。
事发后,扶风县教育体育局、保险公司、春光村已先期支付该生治疗费1.9万元。近日,扶风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教体、卫生、民政、保险、绛帐镇及春光小学等人员协调会,决定采取五项救助措施:一是县教体局再预借1万元用于手术治疗;二是县民政局通过临时救治政策,一次性拿出5000元用于手术治疗;三是扶风保险公司按照程序积极申请省市公司,拿出3万元提前支付预赔款;四是县合疗办按照有关规定待治疗结束后,对部分款项进行报销;五是绛帐镇协助春光村及家属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治疗。同时,县上相关部门正在发动各方,积极筹措该生的后续治疗资金。
扶风县教育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无论事件责任为何,目前应全力救助受伤学生,使其早日恢复健康。该县相关部门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后续工作。感谢有关媒体和微博用户对王浩雄意外烧伤和救治进展情况的关注和报道,也欢迎媒体和微博对扶风县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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