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扶风文艺》征稿说明

家乡区县: 宝鸡市扶风县

各期《扶风文艺》征稿说明(重点第7期)

1.各种体裁的诗词楹联作品;有关十二属相(2015羊年)的诗词楹联作品。

2.有关我县人文之各种题材的精短文学作品。悼念我会已故会员各种体裁的作品。

3.有关当前社会重大事件的各种文学作品,特别是诗词、楹联作品(未付印前皆可投)。

4.有关咏颂国家、我省、我市、我县领导人的诗词楹联作品,包括嵌名联、藏头诗等。

5.会员诗词酬唱,会员作品点评,会员专集评论,会员藏头诗、嵌名联等。作品中的人员姓名后要简要注明人物籍贯、单位、职务、职称、生卒公元年月日等。

6.本会换届的贺诗、贺联暨书法作品。

7.各种书法作品内文仅限于自创作品,提倡简化字(繁体字已淘汰不宜使用且无时代特色)及公元记年(花甲纪年含混不清)。

8.主发会员作品,兼发扶风籍及外地作者有关扶风人文或其它精短的诗词楹联作品。

9.格律作品均为新声,谢绝古声。谢绝抄袭、剽窃、篡改、模仿他人作品。本会各种书籍已发过的作品不能重投。作品实名制,禁止以笔名或另用笔名重复投稿。提倡精短作品,谢绝带注作品(仅限人物解释带注)。提倡短作,谢绝带注。一律新声,谢绝古声。一律简体,谢绝繁体。一律实名,谢绝笔名。

10.稿件或电子邮件格式同《扶风文艺》;稿末可附创作时间(公元年月日)及发表刊物名称、时间、期数暨获奖情况等。书写方式参照会刊《作者自介》栏目。

11.作品名称应简短明了,诗词楹联名称忌长、忌赘、忌两句式(分句)、忌带标点符号、忌引言过长,忌注释过多,忌以自序为名,忌多首无序号并无名称;牌词、散曲须在词牌或曲牌后附写作品名称,牌名与品名之间加一中间点;谢绝手机发稿。一律简化字,字迹须清楚。编辑可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注明。

12.初次投稿者须附个人百字简介,内容须有姓名(实名制)、笔名、出生年月日(注明农历或公元)、出生地(含省、市、县、乡镇、村、组)、籍贯详址(至组或街)、最高学历、最高职务、最高职称、最高社会兼职、工作简况、从事文学简况、信址、邮编、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电话)。目的:一是年长者排在前列,二是为查找作品方便,三是为您留下保贵的史实资料,四是让后人不再去研究考证。项目不全者本届最后一期选稿。稿末写清姓名、信址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学会。

13.投稿。邮箱:54928892008@hexun.com(吴金虎);bbllffbb@126.com(毕林飞);送稿收阅:扶风县文化文馆徐海良;邮寄:722202陕西省扶风县南阳镇闫村村闫东组吴金虎收;邮箱、邮寄二者只许一种方式,谢绝一稿多投。

14.电子邮件命名为“地名或单位名 作者姓名 文章体裁 作品数量”。如:“宝鸡毛永强自由诗2首”、“电力局毕林飞古风5首格律诗8首楹联10副”等。

15.个人已出版专集中的作品不再选发,学会各类刊物发表过的作品不要再投。《扶风文化》报已刊发的作品不要再投,《扶风文艺》和《扶风文化》不重复刊发同一稿件。

16.凡会员赞助300元及以上,刊发1~2页作品、刊登彩照一张(可以是全家福、工作照、艺术照等)、发书6本(面取者8本)。刊发赞助名单。

17.外地作者有关扶风人文的作品免费刊发,非扶风人文的特别优秀稿件免费刊发、一般稿件及其它内容的稿件可购刊刊发。

18.用稿后以刊代酬。会员每人可领两本,自愿认购(每本优惠10元)、自愿捐助(会刊登载名录)。外埠邮寄1本。会员在外参加相关会议、发表作品及获奖等可及时告知学会。

19.售书联系人毕林飞,电话13659276322。会费收缴人权行强,电话13892457520。捐助或缴费帐户:学会名称“扶风诗词楹联学会”,开户行“扶风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703041601201000014210”。附:每年一次性接收一批扶风籍人员入会。

20.学会已出版各种书刊中有错别字者请及时告知编辑部,以便作品上网或再版时修正。

21.截稿日期:每年3月31日24时止为当年刊物稿件截止日,以邮戳或邮发时间为准。

扶风县诗词楹联学会2012.9.26、2014.5.23。

王丹妮(2015-06-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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