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深夜,河北肃宁县特大枪击案中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同志牺牲,在人们依然为他的殉职痛心不已之时,我们又看到了另一个悲伤的消息,今日(6月10号)凌晨4时许,他的妻子因悲伤过度跳楼自杀了。
英雄的死让我们扼腕痛惜、肃然起敬,薛嫂的死让我们同情理解、共生共鸣。然而,从内心深处,我们似乎对薛嫂选择跳楼自杀而又带着辜负生命的“责备”(但最终,许多人和我一样,尊重了薛嫂的选择)。
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曾说:“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的确,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它是唯一的。“挥别的是手臂,更近的是心灵”;虽然丈夫已去,但生命所赋予自已的担子、情感却是存在的,它是不可替代的。
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已经年迈,儿子正在读大学。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珍惜生命,善待生命,不仅是对父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的负责任。薛嫂应该再坚强些,对父母养老送终,看到儿子毕业、就业、结婚生子,看到自己子孙满堂、颐养天年。
然而,英雄毕竟已去,薛嫂已经离世。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解英雄的不舍和警嫂的痛苦上,仅仅停留在悲痛、惋惜、“责备”中。我们需要跳出悲伤心情回到现实生活,积极乐观面对生命;希望社会给予这些保卫我们的英雄更多的关怀,给予家属充足的抚慰,这种关怀和抚慰应当不仅仅是物质照顾和精神奖励上,还有人特有的心理干预和情感陪伴上。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薛永清夫妇的离世哀悼,向警察和家属难以想象的苦与累、伤与痛致敬,让我们继承英雄的遗志,扛起生命的大旗,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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