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或者图腾,同样也是文化的“标志性建筑”,而以草原为家园的蒙古民族,信奉“天”和“地”,这种信仰是蒙古人尊重自然、保护美好家园的比法律更具效力的动因之一。千百年来,蒙古人以一个普遍的信条蕴含于草原游牧文化当中,那就是“万物有灵”的意识观念。对于蒙古族来讲,几乎所有的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都是他们崇拜的对象,贯穿在蒙古草原的自然崇拜文化当中。蒙古人“祭天拜天”,在他们朴实的生态意识里“世界万物以天为根”,他们认为“天”主宰着一切,赐予他们幸福与困苦,因此,在蒙古民族“其俗最敬天地,每事必称天”,把“天”拟人化为“慈悲仁爱的父亲”,同时,他们也“敬地”,把“地”看作“乐善好施的母亲”。为了用具体的行动表达他们对天和地的尊重,蒙古草原牧人还选取自然物——河、山(土地)、木(植物)作为崇拜和祭祀的对象,通过这些自然物以寄托他们愿望。由此,蒙古民族对自然物的尊重与保护的意识便建立起来,他们从来都忌讳在地上乱砍 滥伐,不乱开采山石,不乱采摘果实,把河当成圣河,河水不能饮用和污染,鱼虾不可捕捞和食用等等,这些图腾形式,表明草原牧人已经认识到自然界的各种事物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他们尊重自然,希望得到大自然的护佑,而正是蒙古人对“天”和“地”的图腾崇拜,使他们保护着自己的家园——茫茫无际的大草原,千百年来富饶、美丽而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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