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民俗一

家乡区县: 甘肃省崇信县

放河灯:河灯文化大约起源于春秋时期,是平凉泾川西王母文化的遗存,至今保持已达两千多年,进行这种古老的民间祭祀活动,目的在于祈雨、敬神,求得上天保佑,使民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相传公元前169年,西王母要去东南巡游,临行前令手下把风神和雷神两位尊神叫到宫,吩咐风神去睡觉不要刮风,吩咐雷神要三天两头打雷下雨。因为风神和雷神都耳聋,一个也没有听准。风神是主管刮风的神,平日里谨慎小心,生怕误了西王母吩咐的事情,三天两头刮风,直刮得天昏地暗,土焦地干;雷神是专管打雷降雨的神,他误听为西王母让他去睡觉,加上平日里懒惰,一睡就是三年,直到西王母驾云归来,回到行宫,看到夜晚泾河灯光通明,人头攒动。一问才知,雷神睡了三年觉,没有降一点雨,风神刮了三年风,时而大风,时而小风,一天没停,天下大旱,边疆三年灾荒,黎民百姓苦不堪言,夜间挑灯正从泾河里挑水抗旱。西王母一怒之下,撤了风神、雷神的职,并令新任风神、雷神一旦发现泾河灯光,便及时降雨,使民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自那以后,每逢天旱,黎民百姓家家户户制作河灯,夜晚成群结队来到王母宫山脚下,在泾河上漂放。西王母看到河灯,便知民间发生了旱情,令雷神及时降雨,解除民间疾苦。

黎民百姓为了感谢西王母的慈悲情怀,每逢西王母的诞辰等重要节日,便欢天喜地制作河灯,到宫山脚下的泾河中漂放,以示庆贺。这一活动堪称平凉独特民俗的代表。

点“法”:每年端午节前,平凉市崇信县黄花、赤城一带的放羊娃早早从杨柳树上砍下树枝,选一根粗壮高大的木头做芯子,栽在早已选好的一个高峁上,将其他树枝围绕着芯子垒成塔形,这就是“法”。

到了端午节凌晨四五点钟,全村男女老小戴上香草荷包,端上早已做好的酒醅子、晶糕、煮鸡蛋,吆上自家的牲口、羊只汇集到垒“法”的地方,人们把各自的食品摆在“法”的周围。这时,早已选好的一个羊倌用火将“法”点着,人们手拉着手围着大火堆跳舞,把点“法”推向高潮。直到天色大明,村里的姑娘、小伙子们就到山洼洼、沟坡坡拔地椒草,在野鸡冠花、蒿子草上摆露水。据说,姑娘的手摆过露水绣花捏针不出汗,心灵手巧;小伙子的脚摆过露水变得勤快,早早会瞅到媳妇。

背“猴”:每年一踏进腊月门,崇信县所有当年嫁出女儿的人家将酒谷碾成米,再磨成面。正月十四晚上,将面用开水烫后做成窝头焐在锅里,使其发甜;元宵节清晨,再用旺火蒸熟,按照本家族中长者的年龄数或者女儿父母年龄相加数,再捏一个约有尺许,头项、肩膀、腰背、脚面等处都长满小灯的面猴。小面灯和猴灯里面都插上棉花芯子,添上清油,等天一黑,在院子中间先放一张方桌,方桌上架一个小炕桌,炕桌上又放一个量米用的升子。面猴就安放在这个最高处的升子上。这时,新婚女子、女婿走过来,先拜过天地、双亲,再拜过父老乡亲和面猴,然后小两口用麻秆点火,从面猴头顶的那盏灯开始点,接着由家人、亲戚和村里人依次将所有的面灯点着。这时面猴七窍生烟,火眼金睛,煞是威风。欣赏一番之后,随着一阵鞭炮响声,前来观灯的大人小孩一拥而上,去抢面灯,所有的面灯一抢而空。只有那面猴,早被机灵的新女婿抢去。即使有人故意恶作剧将面猴抢走,新女婿也要带上礼品上门赎回。次日,新婚夫妇“背”着面猴回家,蒸熟擀成面卷吃掉。因此,有的乡村把点猴灯还称作新女婿“背猴”。点猴灯习俗与希望早生贵子的传统观念有关。

娶“黑媳妇”:古时,崇信县北塬地区一位富户人家的公子瞅上一个其貌不扬但却琴棋书画皆通的聪颖女子,非她不娶;女子也倾慕公子的才貌而非他不嫁。这本来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却难坏了爱面子的公婆,婚期一推再推。后来,不知是谁出了一个主意,将结婚的时辰定在了晚上。婚期的前一天下午,婆家人抬着花轿,赶天黑来到女子家。吃过晚饭后,抬上新娘子,不吹不打不放鞭炮,摸黑赶路,无论如何也要在天亮之前赶回。这样,“丑媳妇”便巧妙地避开了众人的瞧看。如今北塬的黄寨乡、高庄乡还沿用这种习俗。

服装:头衣清末至民国时期,城镇居民于春夏秋三季以瓜皮帽(亦称小帽、衬帽)、草帽护头防晒,而脚户、车夫及部分农民,则以二尺多长的黑、蓝色布料缠裹在头上以代冠帽,称作“缠头”或“头缠”。冬季,平民多戴自制的防寒暖帽,或以毡制成的简易毡帽和毛线纺织的绒帽。较讲究的公务人员、商人等,以毡制礼帽(外地产品)和冬季皮制的形似火车头形的棉帽和猴娃帽,示优示雅。红顶缎壳帽(亦称红缨帽)渐成陈迹。妇女多以包巾裹头。回民男性多戴平顶圆帽或尖顶六角帽,多为白色或青色布料制成;女性则以黑白二色布巾或丝纱巾裹头,称之盖头。

境内的儿童帽多有寓意,如婴儿出月(满月)时由舅家特制的“出脱帽”,寓意孩子有出息;冬季戴的狗头帽,以形似得名,如同以“狗娃”为儿童乳名一样,取贱而易成,平安长大之意。而“虎头帽”则讲究用黄、白、黑三色布拼制“虎头”之形之势,尤其帽前布贴的黑色“王”字,更看出家人期盼孩子有虎神保佑,活得虎虎有生气之意。还有一种“兔尾巴帽”,也称“暖帽”或称“狗尾巴帽”,系将野兔白麻二色相间的尾巴连缀在有两只长长耳朵的儿童暖帽之后,既显得活泼而引人注目,又取意吉祥,而称其为“狗尾巴帽”,同“狗头帽”一样,名贱实贵,寄托平安成长之望。

体衣清末民国期间,农民和城镇一般居民,多穿土布短衣和大裆裤。冬季,男着絮棉大襟短衣,称袄或裹缀,以排列有序的同色布制成的纽扣系之,严寒天气多系腰带。夏季,多着贴身中式小褂,名为汗-儿。家境稍好者备有大褂,称“滚身”、“长袖套褂子”,也叫“袍子”,视为礼服,农民着此服多在走亲访友或逢年过节时。至于贫困之家,常以羊毛擀制的毡袄毡裤御寒越冬,称为“砖包城”或“毡裹脱”,有条件者多以布作为衬面或衬里。还有将越冬絮棉的袄、裤,于天暖时拆取出絮棉,作为夹衣或单衣、夹裤或单裤循环应时,另有蓑衣,系以冰草编制为内外两层的简陋雨衣。内层起衬托、连缀作用,外层则上部与内层相连结。公务人员或商界人士,多穿长袍以显示身份。由原先的宽大短渐变成窄小长。总体上以青、蓝色为主。妇女服式多为左大襟上衣,少数富户女性着有镶边大袄,颜色略为多样。裤亦多为大裆;老年多以布带束紧裤脚。随后,旗袍、短裙见诸城镇,农村偶有嫁衣备之,很少穿用。回民男性与汉族着装相同,惟女性在色彩上喜爱鲜艳,一律为右开襟上衣,有别于汉族女性的左衽。1949年后,大众服、中山装、学生服和军便装相继兴起,西式裤逐渐取代大裆裤。质料亦逐渐略显多样,而色彩仍以青、蓝为主,后又渐兴灰色衣料。回族中多与汉族同步变化,较特别的是,男性中多白衬衣上外套另色坎肩,中老年中着修长、挺括长袍者则别有一种风采。

青春派(2014-06-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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