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6-1532年),字公照,别号菊潭,生于县城一官宦家庭。升8岁入学,22岁中举,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宪宗赐其同进士出身,授以工部给事中,历任山东、广东布政使,江西、山西巡抚,南京礼、兵、工等部尚书。
升步入仕途后,决心兴利除弊。明弘治三年,他针对当时政治腐败,军事松弛,异端惑民等流弊,上奏朝廷,要求办好早视朝,公赏罚,省宴游等十五件大事,均被采用。并受到嘉奖。次年,豫鲁一带水旱成灾,人民疾苦甚重,柴升上书孝宗办好四件事:亲近忠臣,赈济灾荒等。明正德三年,升以巡抚之职兼三边重地,他明法制,整军队,严号令,正刑赏,搞好边关防备,使百姓和睦平安。
明正德十年,柴升告老还乡,直至病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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