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花灯”文化

家乡区县: 广东省兴宁市

地处粤东的兴宁市是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随客家先民一道由中原迁徙而来的花灯文化,是当地特有的民间传统民俗文化。2012年,兴宁市获评“中国花灯之乡”。

兴宁花灯文化起于元代,盛行于明、清,历经600多年,世代相传。兴宁花灯集艺术性、观赏性、民俗性于一体,是岭南地区最具代表性的花灯之一。
“兴宁客家地区的传统花灯由元宵佳节的花灯演变而来,寓意美好,寄托着当地客家人祈盼一年风调雨顺、四季平安、五谷丰登、人丁兴旺、家业发达的愿望。”兴宁市民间协会主席黄红亮介绍说。

由于兴宁的客家先民初到兴宁时人口较少,势单力薄,于是产生了多生男丁的愿望,在客家话中,“丁”与“灯”同音,因此添了新丁,被喻为“赏灯”(上灯)。生了男丁的人家,便在赏灯时举办筵席,邀请亲友前来庆祝。兴宁地区赏灯大都集中在正月初九至正月十六,期间整个兴宁地区热闹非凡,一到晚上,到处灯火璀璨,鞭炮齐鸣,人声鼎沸。

兴宁地区民间传统赏灯节内容极为丰富,赏灯节前要定做花灯,到了赏灯日要派出众男青年,一路边敲锣打鼓边燃放爆竹把花灯请回来,敬放在祖屋上厅正梁架下,“请回来的花灯装饰有‘花带’,1条花带就代表村中当年新添一个男丁就,村中当年新添多少个男丁,花灯就有多少条花带。而此时,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舞龙舞狮,大摆筵席,喜气洋洋。

(2014-06-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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