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
要讨论平等,就必须明确,是要讨论什么的平等。
平等至少可以有两种:
结果的平等与权利的平等。
结果的平等,就是指最终财富、资源占有的平等,也就是平均主义。
古今中外,这种平等思想可以说所在多是。
中国历代都可以见到这种观念,例如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再如历代农民起义,多以“均天下”作为最终追求。
西方古代也有类似的理想,例如基督教旧教所向往的“上帝之城”也是个平均主义的天国,这一点甚至可以说是欧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源。希特勒也是如此,NAZI就是民族社会主义的缩写,他的社会主义理念就源于他出生地的传统--巴伐利亚,一直是基督教旧教地区。
这种结果平等的观念,往往导致仇富。 圣经有言“富人进天堂比骆驼进针眼都难”,普通人往往不去做更多的思考,情绪化的仇视一切富人,仇视一切贫富差异。
权利的平等,是指人格,人权的平等。
孟德斯鸠说“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写进了美国的宪法。它所指的就是人权利的平等。而人权利的平等,其实是因为人格的平等。
西方在这个问题上,有趣的,我们所熟知的“天赋人权”,其实是一个为了迁就中国人传统的错误翻译。人家的本意是“神赋予人的权利”,也称为“自然权利”。认为,因为人是上帝所造,是受造者,所以无论你是平民还是贵族,在上帝面前大家的位格是平等的,这就是人格平等,上帝赋予所有人以平等的权利。后来,逐渐演变为我们今天所说的权利、人格的平等,最初却是从宗教教义开始的。
近代以来,有平等与自由之争,其实如果把概念明确的话,就简单多了: 这里所谓的平等,是什么平等?
如果是指结果平等,那么平等和自由确实可能对立。
但如果是指权利的平等,那么权利平等其实就等于自由,无所谓矛盾了。
结果的平等与权利的平等,为什么会矛盾?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懒惰,不工作;而你勤奋工作,赚了很多钱。
结果的平等,就是要你把你赚的钱均分给懒惰的人。这就是在侵犯勤奋工作的你的权利,与抢劫无异。 这种结果的平等当然就意味着权利的不平等。其结果是,既然懒惰与勤奋得到的一样多,那么越来越多的人会变得懒惰。现在南欧的危机,其根源就在这里。
而仇富的人之所以仇富,其实是因为他们没有对“富人”富的原因做明确的分析。如果一个富人是因为勤奋,善于思考,善于经营,勇于冒险和创新,那么人家富有是应该的,没理由仇富。
而那些用非正当手段致富的人,例如通过贿赂zf而取得巨大财富的人,当然应该仇视。但我们质疑的不应该是他的富有,而应该是他获取财富的手段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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