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于人民的政策

家乡区县: 甘肃省通渭县

通渭惠民政策为患病困难群众撑起“幸福伞”

  2011年10月份,通渭县榜罗镇孟川村村民范维东因患消化道疾病,在定西市医院成功实施了手术,但5.5万元巨额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人愁眉不展,盘算着向亲戚邻居借钱还清住院费用,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在出院时通过新农合就报销了3.5万元,回到家里后,通过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县民政局送来了1.26万元的大病医疗补助。“花了这么多钱,但我只出了7000多元。是新农合和大病医疗救助等好政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也给我家里撑起了‘幸福伞’!”范维东激动地说。
  2011年,全县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通过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比例,扩大救助范围,对特别困难的群众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真正实现了城乡群众“病有所医”,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全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1%,参合人数达37.6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为72.5%,报销金额达5868万元;为3287名农村群众发放大病救助资金1417.7万元,为346名城市居民发放大病救助资金143.6万元。

通渭高标准落实“特惠”政策

   通渭讯通渭县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特惠”政策,高出国家、省市标准进行落实。一是继续实施“安居工程”项目。2011年筹资150万元,为150户农村二女结育户家庭每户补助资金10000元,实施“安居工程”列入2011年县政府为民所办的10件实事之一。二是加大对农村“两户”的奖励。对当年新增农村“两户”办理1000元养老储蓄,比省市要求600元的标准多400元。三是面粉补助。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在享受扶助金的同时,县上纳入农村低保,每人每年再发放面粉5袋。四是农村“两户”全部纳入低保。从2008年开始,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两户”全部纳入低保,2010年12月城乡低保提标扩面中,按照对农村“两户”提高30%的补助标准,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四类对象确定为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均补助标准由原来45元提高到7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两户”还可继续上浮和特困救济,仅此一项,全县农村“两户”每年享受农村低保政策400多万元,户均每年享受3000—4000元。

 

鸭子(2014-06-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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