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是鄂温克族人自己的称呼,译为住在山林中的人。
皇太极为了在黑龙江中上游以北的广大地区建立起巩固的统治,发动了征服索伦部的战争,最终统一了索伦各部落,派军队在黑龙江北岸的索伦村屯驻守,将鄂温克部落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任命氏族酋长为章京(佐领),并规定了索伦部众按时向盛京纳贡的义务。每个鄂温克男丁都要缴纳一张貂皮作为贡赋。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清朝在黑龙江以北索伦部的广大地区建立有效的统治。
顺治年间,鄂温克人南迁到嫩江流域,理藩院任命达如汗布勒、扎木苏等人为首领,授予副都统印信,直接管辖鄂温克等族事宜。雍正十年,清政府将布特哈的5个阿巴和三个扎兰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壮丁规定了旗色,编成了布特哈八旗。
1790年杜尔伯特太吉率三氏蒙古族厄鲁特部迁锡尼河流域,也被编入索伦八旗。1928年建厄鲁特旗。1917-1928年间苏联境内的部分蒙古族布里亚特部落迁至伊敏河、锡尼河一带,于1921年建布里亚特旗。1932年将索伦八旗、布里亚特旗、厄鲁特旗合并建索伦旗。1958年改为鄂温克族自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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