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勇无私铸警魂——于天华

家乡区县: 聊城市临清市

忠勇无私铸警魂——于天华牺牲在反恐前线  

于天华,中共党员,山东临清人。1990年毕业于我院刑事侦查系,1990年至2008年在公安部刑侦局大案处(后为反恐怖处、爆炸恐怖案件侦查处)历任科级干部、副处长、处长。2009年—2011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2012年任公安部情报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安部23局副局长。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第六批援疆干部,中央国家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公安一级英模,于天华曾任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因新疆反恐形势需要,今年6月初,于天华再度进疆执行专项反恐任务。

6月29日下午6点,他因在反恐最前沿连续奋战一个多月,劳累过度,牺牲在反恐前线。英年47岁。  

作为我国新一代反劫机、侦破爆炸、投毒等恐怖案件的青年专家,于天华曾直接组织参与侦破20多起劫机案件及“新疆系列爆炸案”、“ 石家庄爆炸案件”、“北大清华爆炸案”、“南京小汤山投毒案”、“大连57空难”等100多起有影响的恶性案件和中央交办的重大案件。他在工作中不畏牺牲,冲锋在前,曾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1998年被评为公安部“十佳青年”、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0年被公安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在党员先进性教育中,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选为优秀党员代表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单位巡讲,《紫光阁》曾两次刊载了他的先进事迹。2004年荣获中央国家机关“五 一劳动奖章”,2005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

2007年作为公安部机关党代表参加了中国国家机关党代会,2008年被选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奥运火炬手。其所领导的处多次荣立集体一等功,多次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团中央评为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   

于天华对母校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关注着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并对学院给予了无私的支持。得知他牺牲的消息,学院为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校友而深深地痛惜。

纳兰公子(2014-10-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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