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保字
徐保字(生卒年月不详),字阮邻,男,汉族,浙江归安人(今浙江省湖州市)。徐保字“以名孝廉”,于清道光四至五年(1824~1825年)和道光八年(1828年)先后两次出任平罗县知事。为官三年,励精图治,脚踏实地,善做好事,为后人称颂。
道光四年(1824年)徐保字出任平罗县知事时,平罗尚无县志。面对“掌故残缺、文献寂寥”,“询之吏无可考据、咨之士无可商榷”的现状,他把编修县志视为上任后的第一要事,“探风问俗,随所见而笔之”,同时查阅《明一统志》、《朔方志》、《甘肃通志》等,核证摘录有关资料,历时三年,撰成《道光平罗纪略》。这是石嘴山市境内第一部地方志书。
《道光平罗纪略》共八卷,撰修总目分为象纬、舆地、古迹、建置、风俗、物产、水利、赋役、祠祭、职官、武卫、选举、人物、艺文、志异15个门类、74000字。这是一部用旧方志体裁记述平罗县境地理概貌、建置沿革、农耕物产、水利灌溉、风土人物等基本情况的官修县志,其内容虽简,但却是唯一用方志体裁记述平罗县方方面面的重要文献。
徐保字热心办学。他对平罗当地“社学久废,贫寒子弟无力读书,自暴自弃”的状况甚感痛惜,便崇尚前人“设家塾乡学”的做法,在平罗县城西南处购置房屋开办“义学”,并捐钱聘请教师,来校就读的百余人。考虑到义学之长远,他又拿出自己的薪俸“三百串文,发当商生息,作每岁修脯”(把此钱存入当铺生利息,备义学使用)。为使平罗更多的人有机会读书,徐保字在任期间,又捐出薪俸“八百串文”, 在头闸、黄渠桥、石嘴山、虞祥堡、西河堡等地分设义学各一所,遂使平罗县的义学盛极一时。徐保字卸任之后,仍热心于办义学之事,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他先后捐出自己的“廉俸”及“公项钱”共一千一百八十千文,全部用于义学。
徐保字办“义仓”,助民度荒。他认为:“夫善政莫重救荒,民命莫大积贮”,“义仓之立,计至深远”。主张采取贫困户不捐粮、富裕户多捐的办法,“传各堡二三殷户到署,亲自晓谕,随其捐数,书之于簿,旬日间得仓斗粮二千七百石有奇”。灾荒之年,徐保字及时报奏朝廷,免征、少征遭受旱灾、雹灾的赋税,同时对绝收的农民借给籽种、口粮,扶助他们渡过荒年。
徐保字主持改修渠道。在任期间,镇朔堡一带因上游“新济渠”有十多里的沟渠年久失修,被积沙堵塞,致使下游断流,42顷农田长年灌不上水,附近农民怨声四起。徐保字经过查访,果断决定开挖新渠,对占用农民的田地折价给予补偿。结果,“不数日新渠建成,灌流畅通”,上下两堡民众均感满意。徐保字擅长诗文,尤其是七言律句。《平罗纪略·艺文》收录其诗作八题十一首,大多以现实生活中的见闻为题材,有描绘平罗山川景物的,有反映民情疾苦的,抒发其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情怀。
徐保字还喜爱撰写楹联。他曾为甘肃盐茶同知署作一副对联:“回民汉民多是子民,我最爱民无异视;礼法刑法非同法,尔须畏法莫重来”。鲜明地反映了其朴素的民族平等观念和法治思想。
徐保字身为封建社会的一名官员,却深知为官之道在于为民,关注黎民百姓的疾苦,尽力兴办各种公益事业,实在难能可贵。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他编修县志之举,为石嘴山留下了一份弥足珍贵的平罗特定时期的县情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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