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惠民政策

家乡区县: 陕西省眉县

三、民政惠民政策
40、城市低保都有哪些申请条件?
答:持有非农业户口的本县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纯收入低于302元的(属最新标准),均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提出保障申请。
具备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在保障范围:
(1)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2)在申请低保前两年之内,新购住房建筑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上或拥有两套以上住宅的;
(3)采取转移、变卖、隐匿等手段,制造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假象的;
(4)家庭饲养宠物等非生活消费的;
(5)有私房出租、固定经商摊位或者有经营性收入,并高于当地保障标准的(302元/月);
(6)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内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拒绝劳动部门或社区介绍就业的;
(7)不愿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不愿意接受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8)新办本地非农户口不满两年的;
(9)人户分离的(指户籍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家庭);
(10)有经济能力的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因不履行义务,造成被赡(抚、扶)养对象生活困难的不能纳入低保;
(11)政府规定其它不符合条件的。
41、城市低保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户主申请、社区评议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每年第一季度复核,月月实行动态管理。
42、低保金的发放和标准?
答:城市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按最低保障标准(302元/月)进行补差,实行社会化发放。
43、城市低保保障对象范围审核?
答:城市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每年第一季度由所属社区统一审核。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不定时审核,对无故不参加审核、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不配合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
44、农村低保救助都有哪些范围?
答:全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县居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16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居民,实行差额救助。
45、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条件都是什么?
答:家庭主要成员系智障、残疾等,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月人均补差130元;家庭收入单一,且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月人均补差95元;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和特殊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不得列入保障范围:
(1)已审批纳入享受“五保”待遇的;
(2)家庭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3)家庭成员因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4)家庭成员在法定年龄段内(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造成生活困难的;
(5)违反《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6)户口在本县,实际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7)不按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不配合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家庭收入状况明显好转而不主动向村(居委会)和管理机关报告的;
(8)县政府规定其他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
46、如何对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范围界定?
答:以户口本为单位核算,成员包括:(1)夫妻;(2)共同生活的父母(岳父母);(3)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4)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5)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扶(抚)养关系的其他人员。
47、农村低保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书(家庭人口状况、家庭劳动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件,残疾人提供县级以上残疾证明,在校学生有关情况由学校提供就学证明;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和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张榜公示,确定保障对象后,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入户核实,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审核并入户抽查后,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张榜公示7日,如无异议后,则确定为保障对象,并发放《宝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存折。
48、城市低收入家庭怎样定义?
答: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应有当地常住户口。
49、怎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
答: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原则上为上年末城市低保标准的150%。低收入家庭收入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
50、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由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社区居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家庭人员、收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之后社区居委会将初审意见及群众反映情况上报乡镇复审。乡镇在1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复查、复核,并将结果再次在社区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县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复审材料和群众反映情况进行抽查,并在社区张榜公布通过审批的家庭名单,时间不少于5日。对公布后群众无异议的,出具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对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1、农村五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凡持有我县农村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1)年满60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
(2)各类残疾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
(3)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
52、怎样办理农村五保?
答:每年第四季度,由村民自愿申请五保待遇,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申请时,可由村组或其他村民代替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委会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享受五保待遇的村民,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落实五保待遇。
53、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那些?
答:一是集中供养,二是分散供养。
54、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我县的五保供养标准年人均为3200元(共中现金部分不低于3000元)。

微笑.pasta(2014-10-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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