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除值班、待勤、执法等公用车外,我县的所有公车将集体“公休”了。县委办和县纪委一周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车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春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违纪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和县二十二条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春节期间,各单位除值班、待勤、执法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起来,封存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停放点,并于1月28日前将公车封存登记表报给县纪委党风室备案。
县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车辆回本单位存放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如发现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或其他人员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公车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我们坚决查处一起。”县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强调,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春节期间,县小汽车定编办、县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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