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屏南系山区农业县,以种植水稻、甘薯等粮食作物为主。在长期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下,生产发展缓慢,深受地租等多种剥削的农民,过着“甘薯当粮草”、“镰刀挂壁嘴挂钩”的穷困生活。[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变革生产关系、改善生产条件、改良品种、改进栽培技术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50年代初,经土地改革、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农业迈开发展步子。1956年全县农业产值637.38万元,粮食总产28514.2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105.99%、61.45%。1958年“大跃进”中掀起脱离实际的大建亩产千斤稻、万斤薯“卫星田”活动和人民公社化中刮起的“平调”劳力、物资的“共产风”,给农业生产造成挫折。1961年冬起,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农业生产得以复苏。1964年农业产值比1961年回升15.03%。1966年起的“文化大革命”初期,农村推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左”的政策,取消农民正当家庭副业,过分强调“以粮为纲”,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直至1969年,农业产值、粮食总产仍停留在1955年的水平。70年代起,随着蒸汽育秧、薄膜育秧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蘑菇、草菇、白木耳人工栽培的兴起,农业经济获得稳步发展。1978年农业产值1590万元,粮食总产42911.7吨,分别比1956年增长1.49倍、50.49%。[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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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政府
任制的落实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的贯彻,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促进种植业、养殖业的全面发展。1990年,农业产值5624万元,粮食总产64940吨,分别为1949年的18.2倍、3.68倍;分别比1978年增长2.54倍、51.33%。[5]
2008年,屏南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70亿元,增长5.6%;粮食总产量5.40万吨。新增旺诚工艺品有限公司、大森工业原料林基地有限公司和三泰轻工制品有限公司3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200口沼气池建设任务。46个村“家园清洁行动”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完成造福工程118户559人。全县31个地灾点已搬迁群众70户3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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