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墓
曹植墓现在在社会上争论有多处,其中七步村的曹植墓与1998年,为加强对曹植墓园的保护,省文物局拨出专款,对曹植墓进行了修建,建成了现在的陵园。位于东阿县城西南10公里鱼山西麓,依山而建。 墓室分甬道、前室、后室3部分。1951年,平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曾清理出土文物132件,其中除 玛瑙珠、玛瑙泡、青玉璜数件较精外,其他大部为陶制明器,象车、案、壶、盆、鸡、狗、鹅、鸭之类。
曹植墓位于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是三国时期魏国(公元220~265年)着名诗人,曹操第三子陈思王曹植的墓冢。
曹植(公元192~232年)字子建,“建安七子”之一,他所作的《七步诗》至今仍为世人广为传诵。曹植墓始建于魏太和七年(公元233年),1981年和1985年曾先后进行过修葺。墓冢依山而建,以砖石磊筑而成,占地面积约1200余亩。墓室为前堂后室的砖室墓,前堂面积约17平方米,后室面积约4平方米。墓壁均以青砖错缝平砌而成。前堂后室之间辟有门,并以砖封护。墓内发现有石圭、石璧、青玉璜、玛瑙泡、云母片以及陶器等随葬品共1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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