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元宵

家乡区县: 福建省泉港区

元宵节因其在每年正月(元)的十五夜(宵)举行节俗活动得名,又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挂灯赏灯,故也叫“灯节”、“灯夕”。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据道家说法,正月十五为“上元日”,乃天官大帝生日,天官能赐福;七月十五日为“中元日”,乃地官大帝的生日,地官能赦罪;十月十五日为“下元日”,乃水官大帝生日,水官能解厄。此三日合称为“三元”。元宵乃月圆之日,也是思乡团圆之时,故当晚亦有吃汤圆之习俗,有的村落也蒸粿祭祀。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认为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太一地位相当显赫,在五帝之上,所以受到隆盛奉祀。相传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汉文帝是大将周勃正月十五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在有关这位汉室皇帝的记载里,正月十五夜并无张灯、放火的内容,真正有记载的是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隋朝时盛行欢度元宵习俗。隋炀帝在位时,“每当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后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

唐朝诗人崔液《上元夜》诗云:“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宋王安石也有“车马纷纷白昼同,万家灯火暖春风”的佳句,可见唐宋元宵赏灯之俗已盛行。《泉州府志》记载“上元夜张灯,以米圆祭先及神,或以酒馔祀祠,谓之祭春”。泉州元夕闹花灯的盛事,由来久矣。唐时泉州建城,元宵佳节的风俗,遂由中原的士族南迁,而迅速传到泉州来。两宋时代,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和参与活动,特别是南宋,据《武林旧事》的描述,临安元宵花灯的来源有:“灯品之多、苏、福为冠。”又据谢肇制所著的《五杂佾》亦云:“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泉州是福建东南濒海的文化古城,海外交通发达,经济繁荣,工艺美术,百花齐放。且有一批皇族宗亲来此定居,他们手头有的是人民的血汗钱,可供任意挥霍。于是有了大型的以山水为背景的综合性的创作,如在通衢大道高结“鳌山”,设置机关,使人物能动,精巧绝伦。亦有在公共场所搭“馆蓬”,张灯结彩,日夜笙箫,盛极一时。泉港一带如今仍沿泉郡古俗,在“上元节”前后各宫庙张灯,燃大烛巨香。

乞彩。乞彩是指本村宫庙在元宵前后几日的白天,组织彩仪队到前一年家中有生男丁、起厝、进财、结婚或做寿等大喜事的家中讨彩钱。有的村落抬出宫中神像到村内巡行镇境并乞彩,鼓乐前导,旌旗招展。最有趣的节目是众善男信女在大厝埕或宫口燃起火堆,轿夫抬着神轿从火堆中一跃跳过,意即为神像焚身净化,那矫健的身姿利索的动作博得围观者喝彩不断。有的村落则是组织彩旗队、锣鼓队,热热闹闹把宫庙中的彩饼(一个肉馅扁饼,寓意好彩头)、桔子(寓意吉祥)和白花(本地将男丁称为白花枝,寓意添丁)。受乞彩人家就要准备红包和香烟给彩仪队等,有的人家一家有多种喜事,就乞多彩。

乞花。由于方言“灯”和“丁”同音,“添灯”即“添丁”,因此,民间在十五晚上有乞花的习俗。村庄中的宫庙都挂起“走马灯”。“走马灯”又叫“活景灯”,利用空气回流的原理,灯罩上纸剪的人物能对拜,马匹能回旋跑动。有民谚:“钻灯脚,生男芭!”人们聚集在灯下“钻灯脚”,祈求“出丁”得贵子,保佑人丁兴旺。灯罩上预先装有许多纸剪的白花和红花,随着灯的旋转飘落下来。企盼生育的人在灯下等待飘落下来的“花”,捡到后赶快用衣角兜住跑回卧室中,置放在床头。据说这些灯花为注生娘娘所赐,捡到白花的将生男孩,捡到红花的将生女孩。所以到宫庙乞花大多数是新婚和久婚未孕的女人或其亲属。乞到花者如在当年怀孕,生孩子满月时必须到宫内祭拜叩谢。

听香。当日又有听香习俗,即听香者于夜阑人静时在神明前燃三柱香,说明心事,掷筊问方向,然后挟一柱香,循方向走,记住沿途听到的第一句话,再返回掷筊卜问此言是否为神明之意。若是,则据此详细推敲,以卜凶吉。有好恶作剧的,见听香者走来,故意满口不吉利的话,让人索然扫兴;也有成人之美的,好话连篇,令听香者欣欣然。

跳火。“跳火”是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元宵夜进行的。是夜,各户都拿出的草堆放在各房头的大埕中,然后点燃,请村中宫庙的神灵、境主上木轿,每尊由四个青年抬着从火堆上跳过,还有些青年以手捧着神灵,跟着佛轿后面跳过。

换香。这习俗是在元宵夜的半夜时分,等“跳火”完毕后才进行。其时由宫头或拜头等民间组织者手捧一个大香炉,炉中插着一些燃着的香条,挨家挨户给人们换香。而各家各户一听到拜头换香到来,立即燃香三根,插在拜头捧着的香炉里,然后在香炉上另拔三根出来插到自己家里的香炉中。

游灯。涂岭、南埔、界山等地的一些村庄元宵节有游灯习俗。正月十五左右,村里择个晴朗无风的夜晚,于傍晚时分沿路鸣锣告知各家。“游灯夜,吃咸粥”,傍晚家家煮咸粥,佐料特别丰富。夜幕降临,各家就举着由一根木板制成的灯架,到村路上集合。按俗规,灯架要男丁来抬。人们把自家灯架的前端,搭在前一家灯架的后端,再用一根木棍竖着贯起。木棍上横钻个孔,穿上大铁钉,灯架就不会滑落。每条灯龙之后又带着锣鼓队,群“龙”荟集,锣鼓喧天,蔚为壮观。

灯架上的彩灯式样繁多:有莲花灯、骰子灯、鼓仔灯、兔仔灯、关刀灯、柑仔灯、狮球灯、船灯、走马灯……有水晶玻璃制的,有纱布织的,有纸扎的……一盏盏,一排排,高低错落交相辉映,汇成人间银河!每条灯龙的带头灯都独具匠心,设计个精巧的龙头,青面红须,张牙舞爪,眼珠上还亮着绿灯。灯龙未行,停放在马路上时,大人们就鼓励小孩去穿灯架,然后许愿。据说这时许愿特别能得到神灵的庇佑。吉时一到,灯队出发了。此际云淡星稀,圆月当头,一条条长龙高昂着头,蜿蜒前行,活灵活现。随行的人不时放起烟花,焰火冲天,灿然如炽,远远看去,好似群龙戏珠,又如神龙吐火。灯队要环绕全村一圈,常常游到深夜。

由于移风易俗,境内许多村庄正月游灯的习俗于解放初废弃。泉港正月游灯的历史,可远溯至宋时,至今已近千年。因以上三镇毗邻的仙游县枫亭镇,明时有七个自然村在枫亭辖内(后由惠安人李恺买归惠安),这一风俗应是由枫亭传入而流行。枫亭宋时便有上元节游灯的记载,据《枫亭志》载,“早期的元宵游灯,是把灯笼、火把扎在长条木板上,由各村和各姓氏的民众各自打着自家的宫、庙号和姓氏,并抬着供奉的菩萨偶像,按规定的‘游路’进行”,“是从正月十五到十七当中挑选一日,每条灯后有锣鼓队,到家后煮点心”。以上内容与现代泉港境内的一些村庄游灯情景大致相同,只是随着灯笼盛行,灯架上绑火把的形式自然被淘汰;另外,抬着菩萨出游的过程放在白天进行。随着时光流逝,枫亭镇的元宵游灯现在已发展成另一番景象,而其相邻的泉港乡村,却承继着千年传统,保存着宋时古韵。

新中国成立后,元宵节仍沿袭,并由政府部门牵头,各企事业单位为主,依托文体部门举办戏剧展演、文娱晚会、体育比赛、猜灯谜等活动,赋予元宵节新的内容,又不失其浓郁的乡土气息。“十五元宵灯,十六煞了心”,春节的气氛大致延续到元宵,人们趣称为“愿消”(与元宵方言相同)。热热闹闹的春节就这样过去了,人们又开始重整心态,投入新一年的劳动和工作中。

刘惠杰(2014-10-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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