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其中规定,将推进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台资、外资准入限制。
对新办或新引进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我省将根据企业类型、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划分不同档次,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8%的开办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期限为2014年至2018年。
据悉,我省对利用城市中心的老厂房、旧仓库、传统文化街区等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和开发、建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集中区的,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至2018年底实行“即征即奖”;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入驻集中区、取得5年以上经营权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其经营权可申请抵押贷款。
根据部署,我省将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支持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专项奖励;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剥离工业设计部门,成立独立运营的工业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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