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俗9

家乡区县: 浙江省拱墅区

东菜西鱼南柴北米
  这句民间谚语,始于南宋。据周必大《二老堂杂志》记载:“杭州四门谣: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后来,清人杜文澜在《古谣谚》一书中注释说:“车驾临安,东门绝无民居,弥望皆菜圃。西门则引湖水入城中,以小舟散给坊市。严陵、富春之柴,聚于江下,由南门而入。苏湖米,则来自北关。”直至清末民初,杭州城郊的这种经济布局仍未变化。城东庆春门外一片菜园,农民习惯种蔬菜,供应城市。城西涌金、钱塘门外是西湖,饮水全靠六井和西河(现已筑防空通道的浣纱河)引西湖淡水入城。同时,西湖亦产鱼,日供城市。城南凤山门外,从钱塘江水运来的木材,都聚集江干,然后运送入城。城北武林门外.来自苏州、湖州的粮船,都集中拱墅米市巷一带。“金江干,银湖墅”,这是民间对“南柴北米”的具体形象的美称。货源盛时,江干钱塘江上,从开(化)港、衢港、下港、桐港运来的上江二十多个县的木材,均集中这里,木排连天,金黄一片。湖墅十里长街.来自杭嘉湖粮船经江南运河集中于此.米行堆满米屯,犹似银山座座。


摇会
  旧时,有的家庭因结婚、生病、丧葬、建屋等大事,一时经济困难,借贷无门,则与亲友、邻居商量,邀集摇会。会洋根据困难者需要而定,通常一会十人,先由邀会人备酒菜,请与会者参加,聚宴时付款,邀会人为头会,其余人以摇骰子决定收会名次。亲朋好友一般不付利金,街坊邻居则需付一定利金。解放以后,各行各业工会和街道居民区继承了边一互助互济形式,称为“互助食”。以自愿为原则,每月交二至五元不等,参加者若有困难,可向互助会借款。一般到年底还互助金。

幌子
  这是杭州旧式商店的营业标志,是用来招引顾客的市招。南宋时,杭州酒店门前,常用竿挂一块布,称为“酒旗”、“酒帘”或“望子”。以后各店家都在自己店铺前悬挂一种表示自己商店性质的标志,称为“幌子”。这种幌子随着多年的应用逐渐趋向统一,成为社会公认的商业标志。幌子的式样、色彩和制作质料是丰富多采的。形式及纹饰随店铺的性质、经营商品的不同而异。大致可分“文字幌”、“形象幌”、“实物幌”、“象征幌”四类。文字幌用木板制成长方形、正方形,两面涂以黑漆,文字少而精,一目了然,如杭州旧时,有的酱园写“酱”,当店写“当”等等。形象幌是用所售商品的模型形象作幌子,如旧时杭州有的中草药铺常画一只葫芦,表示出售中草药,实物幌即采用所售商品作为幌子,也就是说卖什么挂什么,如有的扇子店以大折扇做为幌子,鞋子店做一只大皮鞋。象征幌,即采用商店的象征物,日久天长约定成俗:理发店,都用红、白、蓝三色组成螺旋形灯柱,作为象征性标志,一望,而知是理发店。

 

Dean大葱(2014-11-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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