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嫦娥文化之乡

家乡区县: 咸宁市咸安区

2009年8月8日,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咸宁市咸安区为“嫦娥文化之乡”。
作为中秋文化符号的嫦娥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嫦娥的本名叫“恒娥”,因避汉文帝刘恒讳改名“嫦娥”。
关于“嫦娥奔月”的神话故事,据考证最早见于战国时期的《归藏》(已失),西汉时的《淮南子》和东汉时的《灵献》中均有记载。其中最早明确记载嫦娥故事的是《淮南子》:“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灵献》中亦记载了“嫦娥化蟾”的故事:“嫦娥,羿妻也,窃王母不死药服之,奔月。.....嫦娥遂托身于月,化为蟾蜍。”嫦娥变成蟾蜍后,在月宫中终日被罚捣不死药,过着寂寞清苦的生活。西晋时,蟾蜍演变成了白兔,并成为嫦娥的“宠物”。由于怕嫦娥寂寞,人们后来又陆续加进了吴刚、月桂树、广寒宫,嫦娥也从最初的蟾蜍变为广寒仙子。
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专家委员会认为,咸宁地区势扼吴楚,曾为上古南蛮居处之地,亦是后世楚文化、吴越文化交融之地。来自北方的“嫦娥传说”在咸宁咸安地区落地生根,并在变异后繁衍、壮大。古老的月亮崇拜与当地桂花种植习俗的结合,催生了咸宁咸安区独有的“嫦娥文化”现象。
咸安从古至今盛传月宫仙子嫦娥成亲桂树开花的传说,至今境内仍有很多地名佐证了这个传说,如:嫦娥湖、太阳山、飞仙洞、仙人墩、月亮湾等。据说远古该区境内有一对常姓夫妇,50多岁还不曾生育,于是在桃花尖修炼的凤凰萌发恻隐之心,变成一只大蛾扑向老夫人怀中。次年夫人便产下一女婴,因是飞蛾扑怀而孕,遂取名为嫦娥。后来,嫦娥与对面睏龙山居住的后羿情投意合,商定八月十五成婚。当时,他们拜高堂时对着家中老桂树叩头,顿时桂树开花,香气扑鼻,随后便有了嫦娥飞天、吴刚伐桂等美丽传说。
此外,在咸宁民间传说、歌谣、谚语、歇后语中,“嫦娥文化”也有较为丰富的显现。体现在“杠春神”民俗活动中,嫦娥崇拜取代了“春牛”的中心位置,是古代祭春神习俗因桂花种植而出现的本土化变异。“守月华”、“祭嫦娥”、拜月、桂花撒帐等风俗活动,打破了汉族地区“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传统习俗,为咸宁市咸安区所独有。从民间文化遗存来看,嫦娥已成为咸安区桂花种植、生产的“保护神”等等,这一切都与嫦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有必要说明的是,咸宁种植桂花始于唐代,盛于清朝,至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据统计,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栽种面积达到5万亩,有桂花成树120万株,年产鲜花40余万公斤。因栽种面积大(5万亩)、桂花品种多(金桂、银桂、丹桂、月桂等32个)、鲜花质量好(花瓣大、肉质厚)、鲜花产量高(年产四、五十万公斤)、古桂保存多(100年以上2000多株,最古老的有700多年树龄),桂花苗木基地广等六项全国第一,2000年被国家林业部、全国苗木花卉协会联合授予“中国桂花之乡”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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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分(2014-04-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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