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1、对为本县引荐外商投资项目、内联引资项目的中介人(自然人或中介组织)的奖励不受地域、单位性质、职务、身份的限制。
2、引荐外商投资项目的奖励,原则上外资每实际到位(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无形资产)1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5000元的标准,给中介人一次性奖励。县政府直接拨付奖励总额的20%,其余由受益单位承担。
3、引荐县外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按1%的比例一次性奖励中介人,其中县政府直接支付20%,其余由受益单位承担。
4、外商和县外投资者以标准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厂,可由土地出让方给予项目中介人土地出让金额的1—3%作为一次性奖励
从这些政策中可以看出来宁河县对于招商引资和推动经济是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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