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婚定局家长换帖
当亲事初步有成,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了,还要找“批八字”的先生合一下婚,看看有没有什么忌犯没有。由媒婆或大宾把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时辰小帖要来,交给男方,合婚时是由男方到星相家去合。批八字的先生按照男女两人的生辰八字,批写两份,什么“金生水”、“水生木”等等,写了一大套。一般全要经过这样的手续。天后宫有江少波,东门里有鹤鸣堂“马先生”,北门西有蒋雨洲,这都是解放前天津最著名的合婚先生,这一对婚姻成不成,全在他们一批了。另外,贫穷户也要找位算命的先生给算一卦。经过这样合婚或算卦手续,只要两人在“命”上没有什么所谓“相克”、“相犯”的说法,这门亲事就算成了。大局既定,下一步就要“换帖”。
换帖 换帖就是男女双方家长互换大帖,结成亲家,从此算是儿女订了婚。这次互换的帖,系用大红纸印着“龙凤呈样”图案的金花大帖,宽约七寸,长约一尺二寸,折叠着,外面还有一个封套,纸庄专卖,名叫“龙凤帖”。封面上写着“全福”二字,内里下首写着各自家长的姓名。在帖里另有一条“金签”,上面写着换帖的年月日,表示在某年、某月、某日定了亲,互相换了帖,认为亲戚了。在选择吉日换帖仪式上,要预备一两桌酒席,借以首先酬谢大宾。随着两家换帖,男方要出定婚礼物,定婚礼物多少,是以经济条件而定。讲究的主,有的是用“四大金”为定的,包括金镯子一副,金戒指一对,金簪子一副,金耳环一对。女方以靴帽、文房四宝等四色作为回礼。双方把这“龙风帖”和礼物都雇人用四对“条盒”托着,八个人每入托着一个“条盒”。托“条盒”的人,全穿上由赁货铺赁来的蓝大褂,戴红缨帽,用青褡布扎腰,还穿上洒鞋、白袜子,并用红绸子在胸前背后扎上十字披红。他们一手托条盒,一手拿着一束大金花。这样一群小小队伍,人们从远远一看就知道是换帖的,当年天津大街上常常看到。
写“龙凤帖”的人要有经验,即帖上写的“全福”二字的“全”。一定要写成“入王”,不能写成“人王”,这是在文字上多年沿传下来的习惯和忌讳。旧社会把龙凤帖看成是男女两方订婚结成伴侣的凭证,但在它的上面并没有订婚男女本人的名字,只有双方家长的名字。如事后有纠纷,闹到离婚的程度,在法庭上要退回“龙凤帖”,它在法律上所起到的作用确实是不小,虽无道理但当时习惯上是如此。从这也说明旧时的婚姻制度完全是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订婚的男女本人完全听人摆布,没有自主权力。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