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是著名的“足球之乡”,振兴和发展足球运动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文化名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体育强省建设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用十年的时间,重振“足球之乡”雄风,擦亮“足球之乡”品牌。为确保实现振兴“足球之乡”目标,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订《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擦亮梅州“足球之乡”品牌、恢复梅州在国内足坛的影响力为目标,广泛普及足球运动,大力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创新足球人才培养机制,打造品牌赛事,加快足球训练基地和可容纳2万人观众的足球场建设,提升本地足球文化,全面振兴和发展足球运动,为建设宜居城乡,“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使足球运动进一步得到梅州广大群众的认同和喜爱,成为深入人心的第一运动,重塑梅州的“足球之乡”形象,实现如下目标:
1.在国家级足球队伍中有梅州籍的足球运动员。
2.广东省男、女子足球队及二、三线足球队中均有一批成为中坚力量的梅州籍足球运动员。输送到省级足球队(省男、女子足球队,省二、三线足球队,俱乐部足球队)的运动员人数居全省前列,成为向省级足球队输送运动员的重要基地。
3.在条件成熟时,组建梅州足球队,参加同级别比赛。青少年男、女子足球队参加国内各年龄段足球比赛成绩突出。
4.梅州市参与足球运动的人数按人口比例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梅州市各县(市、区)业余体校、训练网点在训青少年男、女子足球运动人数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1.建成一个有10块以上标准足球训练场,能同时接待10支以上球队(30人/队计)训练,配套设施齐全的省级(国家级)训练基地——梅州市足球训练基地。
2.建设一所能面向全国招生、培训足球运动员的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粤东足球体校。
3.打造“李惠堂杯”足球邀请赛和“来世界客都旅游·聚足球之乡踢球”自驾游足球赛等具有梅州特色的足球赛事。
4.在梅县新城建成一座2万人座位以上标准的大型足球比赛场地。
5.建设一座客家足球博物馆。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工作(2009年—2013年)。
本阶段是启动振兴梅州“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系统工程的打基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营造振兴梅州“足球之乡”的良好氛围,树立振兴“足球之乡”信心,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高度重视振兴梅州“足球之乡”的工作;建立完善振兴梅州足球运动的运作机制,完成梅县足球场、足球训练基地及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粤东足球体校的建设;筹办“李惠堂杯”足球邀请赛等大型足球比赛,推动梅州足球运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为振兴梅州“足球之乡”打好坚实的基础。
1.梅州市政府与省体育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省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梅州足球运动的发展。
2.成立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振兴“足球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振兴“足球之乡”日常工作。
3.成立顾问委员会,指导振兴“足球之乡”工作。
4.成立足球促进会,筹措振兴“足球之乡”资金。
5.成立梅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体系,推动梅州市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的开展,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
6.与万力名人足球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梅州市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基础训练工作。
7.举办振兴梅州“足球之乡”的征文活动、座谈会或电视论坛。
8.教育部门出台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体育加分等优惠政策,为足球运动员安排就读学校。
9.每年举办全市性中小学校足球联赛。
10.出台引进足球教练优惠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提高教练队伍的整体素质。
11.筹办“李惠堂杯”足球邀请赛等足球赛事,完善“市长杯”等我市传统项目足球赛的赛制,与旅游部门合作举办自驾游足球赛,逐步打造出具有梅州品牌的足球赛事。
12.2010年完成足球基地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2011年动工建设,力争2013年底初步建成。
13.由梅县政府建成一座容纳2万人座位以上标准的大型足球比赛场地。
14.启动客家足球博物馆建设。2010年6月启动实物和文史材料的征集工作,争取2010年底在中国客家博物馆展出。
15.嘉应学院争取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训练竞赛专业(足球方向)。
(二)第二阶段工作(2014年—2016年)。
本阶段是振兴梅州“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系统工程的巩固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增加梅州市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人数,提高校园足球活动水平。进一步加强以业余体校、各训练网点为重点的足球人才梯队建设并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广东省梅州足球训练基地、广东省足球管理中心粤东足球体校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1.继续抓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和中小学足球联赛,在中小学校广泛普及足球运动。
2.广东省梅州足球训练基地2014年开始接待省内、外足球队冬训,承办足球比赛。
3.广东省足球管理中心粤东足球体校,面向省内外招生,进入足球训练等实质性运作阶段。
4.进一步加强全市业余体校、训练网点的建设,扩大业余训练的规模,提高训练质量。
(三)第三阶段(2017—2019年)。
本阶段是振兴梅州“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系统工作的提高阶段,也是有效提升梅州足球运动竞技水平,重振“足球之乡”雄风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提升梅州足球运动在国内足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级足球队中有梅州籍运动员;省级足球队中有梅州籍运动员担纲主力。
1.结合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多层次的足球比赛,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振兴梅州足球运动的赛事及活动,使梅州参与足球运动的人口比例居全省第一。
2.建立以梅州足球队为龙头,各县(市、区)业余体校为骨干,各训练网点为基础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3.青少年参加全国、全省比赛成绩突出。在业余体校训练网点训练的儿童、青少年人数居全省前列,成为向省级足球队输送运动员的重要基地。
4.梅州足球运动向周边扩展,不断输送足球人才,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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